商务部召开三氯甲烷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 23:4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11日电(记者 廖雷)商务部11日在北京召开三氯甲烷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为此案各利害关系方和下游用户提供公开陈述意见的机会。商务部于2003年3月20日收到四川鸿鹤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巨化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有限公司代表国内三氯甲烷产业提交的对原产于欧盟、韩国、美国、印度的进口三氯甲烷进行反倾销调查的申请。根据审查结果及中国的反倾销条例,商务部于去年5月30日起对原产于上述国家和地区的进口三氯甲烷开始反倾销调查。
商务部于今年4月8日发布初裁决定,决定对该产品采取收取现金保证金的临时反倾销措施。根据这份决定,自2004年4月8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上述来源的三氯甲烷时,应依据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倾销幅度(16%-96%)向中国海关提供相应的现金保证金。今年5月26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将此案调查期延长6个月,调查截至日期为今年11月30日。据介绍,三氯甲烷是有机化工产品,是制造空调制冷剂的原料,也是有机氯溶剂,同时在医药工业有较广泛的用途。该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2003年进出口税则号为29031300。 此案各利害关系方、下游用户及其代理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共约80人参加了听证会。(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