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公有制与市场经济不相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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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 16:55 中评网 | |||||||||
茅于轼 公有制体制内能否实行市场经济一直是经济学中的一个带根本性的理论问题,同时它又是一个具有重大政策意义的现实问题。对此,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在他的论文“中国的经济改革及其政治影响”一文中作出了否定回答。此文是茅于轼应亚洲基金会(美国)之约,参加在韩国举行的一次国际学术研讨会而作的。
他的根据如下:在清一色的全民所有制下,不可能产生使供需均衡的价格信号。因为企业属于全民,而人民又是产品的消费者。此时生产者和消费者成为同一个实体,他们之间没有经济上的利益对立,不会发生讨价还价。如果产品定价过高,生产者获得超额利润,此利润最终仍旧用在人民身上;如果产品定价过低,生产者因而赔了钱,但生产者本来就是为人民而生产的,只要人民受了益,赔钱也无妨。在此种体制内,价格只起记录经济活动的作用,不起经济决策的作用,资源并不以价格信号为引导而流动。结果必定造成资源配置的错位,整体经济效率的恶化。 全民所有制的计划经济是一个有分工而没有有效率的价格信号的经济。分工原是资源的一种重新配置,仅当有价格信号存在时分工才能利用各种天时人和地利的比较优势,否则分工反而可能利用了资源的劣势。这和科学技术能否成为生产力,也要经受价格的考验道理是一样的。科学技术之所以能成为生产力,因为它能解决稀缺性问题,使稀缺的东西变得更丰富。然而什么是稀缺的,却只有价格才能精确地表达。缺少了价格的引导,科学技术将变得毫无实用价值。 只要存在稀缺性,价格就是不可缺少的,而一切资源相对于人类无穷欲望而言,永远是稀缺的,所以价格就永远需要。为了能产生出均衡价格,供应和需求双方必须各自关心自己的利益,这就否定了利益完全一致的乌托帮的可能性。 然而不是全面而是局部的公有制经济却是可能的,因为非全民所有的部分将产生出均衡价格信号,同时公有制的部分也应模仿非公有的商业行为,以利润为经营活动,这样才能建立一个有效率的经济。 这是茅于轼的分析。 199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