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一次美国家庭的财产拍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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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 16:39 中评网 | |||||||||
茅于轼 借钱必须还债,这是天经地义的规矩。这不仅是为了保证贷出方的利益,也是为了借入方的利益。因为如果借了钱可以不还,就不再有人愿意贷款给别人,想借钱的人再也借不到钱,所以对借入方同样也是不利的。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借了钱不但要还,还要付利息,也是同样的道理。借贷关系是同时有利于双方的经济关系,如果破坏了借
但借钱不还实际上是难免的,主观上赖帐或许可以通过法律等惩治手段来对付,客观上没有偿还能力事实上完全可能发生。到那时,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可是即使把人杀了也无法将债讨还。古代对借了债没有偿还能力的人规定:债权人可以将他收作奴隶。这种规定普遍存在于古代各种文明的国家里,可见不是一种巧合,它是维护严肃的借贷关系的产物。 然而奴隶制违反了人权。当西方人权思想兴起之后,役奴抵债的办法难于行得通,于是产生了破产保护的规定。这是对于确实无力偿债的人的一种保护,使他的人身不受侵犯,并且还能维持自己起码的生存条件。除此之外的一切财产都必须用于清偿债务。当一个人宣布破产之后,他的全部财产都要通过拍卖变成可以流通的现金资财,以便在几个债务人之间分配。所以拍卖和破产常常连在一起。 我参加的一次破产拍卖是在一个中等城市里。破产者是一名医生,他住在富人区,有漂亮 的住宅、高级轿车、钢琴、奢侈的用具和衣服。可见破产并非穷人的专利,“富人”也会破产的。但破产之后则无例外地都要变成穷人。有些人在宣布破产之前将自己的财产转移藏匿,用破产来逃避债务。这就会犯法,会蹲监狱。这种行为可没有任何法律来保护。从这里可以看到,破产不同于故意的逃避债务,而被认为是个人力所不及的受命运安排的结果。 那天,当我来到拍卖现场时,前后已停满了汽车,还有不少中型卡车,那是准备来买大件 家俱的。参加拍买的人先要凭身份证(在美国通常用驾驶执照)去登记,说明自己的住址及电话号码,这才能得到一个代号。当你喊价时就举起自己的代号。凭身份证才能登记的原因是防止有人当场喊了价,事后又不认帐,特别是防止托儿哄抬价格,使参与拍卖的人上当吃亏。 当规定的时间到达时,主持拍卖的人宣布拍卖的法律依据、拍卖规则,特别强调所有财产全部要在当天拍卖完结。然后就开始逐件物品喊价。主持人先介绍物品的规格、状态、产地等,然后从高价开始向下喊价,待降到某一价格有人举牌认购时,再向上喊价,这样才能保证卖方的利益。据我观察,最后成交的价格要比开始有人举牌认购的价格高出一倍左右。这使我回想起拍卖理论中的一条规律,即单方向的喊价(单方向下降或向上升)会使成交价格低于有人愿意出的真正最高价。所以先降后升的喊价办法是较公平合理的。在美国,旧货是不值钱的,一件衣服即使只穿过一两次,也只能卖得原值的十分之一乃至二十分之一。所以拍卖时成交的价格都相当低,比如一双八成新的皮鞋只卖3美元(原价估计在60美元左右), 两个电熨斗只卖一美元(新品要卖30美元左右)。但拍卖的价格总的说来比之一般家庭“后院甩卖”(Yard Sell 或 Garage Sell)的价格似乎略高一些。我在那次拍卖中买了一盒500页的打字纸,35个信封和一个称邮件用的磅秤,一共4美元。我认为是检了便宜,如果买新的大概要18~20美元。 每次拍卖,前去参加的人很不少。美国人参加拍卖,固然是想买便宜货,但我觉得更多的目的是去消遣。因为一家的财产少说也有几百件,拍卖要持续一整天。所以拍卖时还有卖小吃、饮料的小贩前来服务。花上几个小时的时间,捡不了几块钱的便宜,从经济上看颇不合算,所以我猜多数人是来消磨时间的。拍卖主持人用一种特别有韵味的声调,以高超的快速吐词的特技,以及惊人的记忆力(在每次叫价之后要记住以前最后一位的报价人及报价的数目)。听他主持拍卖确实觉得很好玩。 拍卖不但用于破产时清理债务人的财产,也用于其它场合。例如报上刊登一位老人因健康原因迁入养老院,要将他一生收集的贝壳以及全部财产拍卖;有一家餐馆因为多年来逃税欠款几十万元,被法院宣布强行拍卖。另一则广告宣称老人亡故,依遗嘱将其财产拍卖。他生前驾的一辆汽车是1987年买的,至今已用了七年,但里程表上只走了4200哩,平均一年只走了600哩,比之一般美国家庭每辆车大约要跑12000哩,确实是少多了。 可以看出此老人大概因为健康原因,这几年内很少出门。 参加拍卖可以观察到许多书本和报纸上从来不涉及的有趣的现象。 1994.9.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