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以分立形式设立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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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 07:47 京华时报 | ||||||||||
据新华社消息 中国建设银行新闻发言人昨天表示,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和中国银监会的批复,中国建设银行将以分立的形式设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和中国建设银行集团有限公司(暂定名)。这标志着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据介绍,分立后,建行股份公司将承继现建设银行的全部商业银行主营业务和相关资产;建行集团为国家全资拥有的机构,承继除全部商业银行主营业务和相关资产之外的其
建设银行分立后,该行及其分支机构的商号、商标、互联网域名和咨询服务电话等保持不变,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中国建设银行对外所订立的各项合同,现客户持有的存单、存折和银行卡等均效力不变。分立前后,各项业务照常进行,广大客户无需因分立而额外办理手续。 分立后的集团公司,仍为国家全资拥有的金融企业法人。作为股份公司的股东,不直接经营商业银行业务,而是通过制定清晰的发展战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逐步发展成为一个精干、高效和有相应资产回报的国有金融企业法人。 该新闻发言人表示,中国建设银行分立后,并没有削弱建设银行的整体实力,而是有利于两家公司根据不同的业务性质和范围更好地发展,从而实现国家对建设银行股份制改造试点的目标和要求。目前,分立重组的基础工作已准备就绪,待90天公告期满,将按相关程序正式分立。 据介绍,建设银行已就分立事宜在组织、管理、资金和制度等方面作了系统、周密的安排,确保全行所有营业网点和电子银行设备正常运转,确保各项资金正常支付,确保客户利益得到保护。 建设银行分立后,由于资本充足率和不良贷款率有了较大幅度的改善,即将组建的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抗御力和综合竞争力将大为增强,更有实力、有条件、也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安全、优质、高效和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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