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农用地转用暂停办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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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 07:14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 董伟) 6月8日,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在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期间严格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暂停办理应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农用地转用;授权审批农用地转用的市、州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暂停办理应报市、州人民政府批准的农用地转用。 以后,在省级范围内,由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国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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