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注销企业如何贷出14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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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 07:13 中国青年报 | |||||||||
《山西青年报》记者 武刚 刘兵 一个早在1991年就被“注销”的企业却在5年之后从信用社里贷出了款。记者日前调查了解到,这个被“注销”的企业是“太原市第三运输公司”(下简称第三公司),而贷款给它的是“山西省阳曲县城关农村信用合作社”(下简称阳曲县信用社)。
事实上,从贷款放出的第二天起,阳曲县信用社就陷入了一个没有期限的纠葛之中———因为第三公司是一个早被注销的企业,所以贷款收回的希望也就越来越渺茫了。 为什么注销的企业仍然可以从信用社里贷款?这笔贷款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 据阳曲县信用社现任主任孙晓静回忆,1997年1月7日,第三公司经理吉清晨持公章、营业执照及注册法定代表人“仇祖仁”名章来到阳曲县信用社申请贷款140万元,且太原市第二运输公司愿意为第三公司提供担保。在此之前,1996年12月25日,太原市重点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在阳曲县信用社存款200万元。这笔存款的承办人———太原市交通局办公室原副主任李志民在《集体企业借款申请书》上注明:太原市公路建设指挥部1996年12月25日在信用社存款200万元作为此贷款(第三公司贷款,记者注)抵押,此贷款未还清200万元存款不得支取。 “我们审查后觉得第三公司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有担保人,也有200万元存款,于是我们在没有质押存单的前提下就将140万元的贷款放给了第三公司”,孙晓静说。 但是,贷款到期后,第三公司却迟迟不来还贷。阳曲县信用社给第三公司下了几次贷款催收通知书,但是一直没有回音。直到今天,这笔贷款依然没有偿还。在万般无奈的情形之下,阳曲县信用社才着手调查第三公司的情况。但是,调查结果令人震惊:这是一家已被注销的公司。 早在1991年9月1日,第三公司已经在工商部门申请注销。奇怪的是,这个已经被有关部门同意注销的企业却在注销后的5年里———1992年至1996年间———持续进行企业法人年检。事实上,第三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公章等均没有按规定交到工商部门,是一种“假注销”。因此,第三公司用年检过的有效营业执照和公章从阳曲县信用社顺利地贷出了140万元。 据太原市工商局万柏林分局企业科李副科长说,第三公司的确在1991年申请注销并得到批准,但她强调这是一种政府行为,是为了核销贷款。为什么注销后的第三公司仍然可以顺利年检呢?李副科长再次重申:这是政府行为,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情况”。“注销只是一个过程,走一下程序而已。”李强调。 另一个事实是:1998年12月4日,因为1997年度工商执照没有年检,第三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工商部门吊销。 就这样,“第三公司”竟然在工商部门的相关档案里先消失了一次,接着又消失了一次。 有营业执照,有公章,有担保单位,还有200万元存款做抵押,即使这样阳曲县信用社还是没有能够规避掉风险。“我们查验了第三公司的营业执照之后才决定放出贷款的,谁知道后面会出现问题?”阳曲县信用社主任孙晓静懊恼地说。 目前,太原市重点公路建设总指挥部正准备从信用社取走200万元存款。如果这笔钱被取走,信用社将面临更加尴尬的境地。因为,虽然有对方承诺,但200万元的存款单却在对方手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