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与卫生部要求确保群众得到药品降价好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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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 07:00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朱剑红报道:6月9日在南京召开的全国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工作会议上,国家发改委和卫生部要求,各地价格和卫生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前不久出台的24种抗感染类药品降价方案,采取切实措施,积极引导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和供应降价药品,督促医疗机构合理使用降价药品,确保广大群众得到降价好处。
据新华社南京6月9日电 (记者刘铮、张晓松) 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9日在此间表示,要通过降低政府定价、完善集中招标采购、健全医生用药技术规范三个环节,控制药品费用的过快上涨。高强在发展改革委和卫生部联合召开的全国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工作会议上说,要针对各方面反映强烈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订“完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若干规定”,对调整药品招标范围、确定药品招标数量、确定中标药品零售价格原则、控制中标药品替代、简化招标工作程序、控制招标相关费用等做出明确规定。 高强表示,要健全医生用药技术规范,促进合理使用药品。加强对医生用药的培训和监督,规范医生处方行为,严肃查处开单提成。医疗机构要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医生处方评价制度。 《人民日报》 2004年06月10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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