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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亨之死与红豆中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9日 09:16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朱平豆

  无锡报道

  败落了。只剩下“元亨集团公司”几个大字斑驳地残留在原公司围墙上?无锡市港下镇的这个下午,显得有些落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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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元亨集团曾经红过。”港下镇张缪舍村村委会主任蒋志远说。

  元亨集团曾以江苏乡镇企业集团的“七朵金花”之首而享誉省内外,但它最终走上衰败之路,而其他几家企业大多殊途同归,纷纷倒闭,仅存的只有红豆集团一家,已发展成数十亿资产规模的大型民营企业,一枝独秀了。

  作为“苏南模式”的乡镇企业,同属于港下镇的元亨集团与红豆集团的发展,是这一模式不同归属的两个典型。

  元亨与红豆

  港下镇位于无锡市东北角,原属锡山市(现为锡山区),此地距离无锡市区30公里。向西是江阴市,向北张家港市。

  处于三市交界处,此地带乡镇企业一直发达。“此地人喜欢办厂。”港下老一辈村民说,当时张缪舍村便有石棉制品厂、皮件厂、包装装潢厂等企业。

  1974年,元亨集团的前身无锡县港下镇张缪舍服装厂成立。当时,是由村民们将自己的缝纫机集中起来而建成厂,并用各生产队的一部分积累拿出来建成简陋厂房。起先,什么服装都做,西服、茄克、衬衣,最终发现衬衫最合适,虽然单件衣服的利润较低,但制作方便,需求量大。

  此后,该厂发展为“无锡市衬衫厂”,当年所生产的“光荣牌”衬衫与江阴“长江宝蓝”衬衣,无锡市光明内衣厂的“银湖”衬衣一起,是无锡在全国可以叫得响的衬衫名牌。

  1985年,元亨开始发展加快起来,1988、1989年前后,是元亨的鼎盛时期。蒋志远说:“那时候,元亨的金属棉衬衣,真丝双键绉硬领衬衣,以及全毛衬衣,都曾经在国内领先过,销路极旺。商家都是开着车在厂门口等货。”

  1990年?元亨集团公司动工兴建大楼,投资达800万元,“这在当年是服装行业最漂亮的”。一位元亨老员工说。1992年12月28日,新大楼开业并成立无锡市勤丰实业总公司。勤丰由张缪舍村的凯元、元阳、元亨,港阳幕墙有限公司四家公司组成。

  1993年,成立江苏丰元集团,后又改名元亨集团。这是无锡县第一家,也是江苏第一家乡镇集团企业。启用元亨之名,是因为“元亨”商标早已注册,用此名可以一举两得,当时的集团领导开始有意识地要打品牌。

  但也有资料记载,江苏第一家乡镇企业集团是红豆。究竟是哪一家更早似乎已不重要。但红豆在发展过程中,曾经大大落后于元亨,却是不争的事实。

  红豆的初创可以追溯到1957年,其创始人正是红豆集团董事长周耀庭的父亲周林生。当年,是周林生带着轧花机,与荡上村18个村民办起了棉织厂。

  到1983年,这家名为“无锡针织厂”的乡办厂已资不抵债,濒临倒闭。此时乡政府任命港下镇荡上村党支部副书记周耀庭出任该厂长。

  当时,元亨集团正开始经历第一次“起飞”。

  红豆在周耀庭手中开始起死回生。周带领职工走街串巷将积压库存品推销出去。而更重要的是,当时企业要发展,没有启动资金,周耀庭采取“带资入厂”的集资方式,获得了启动资金。

  集体企业的“国企病”

  当元亨集团达到鼎盛时,也正是它败落的开始。

  回顾当年的元亨,蒋志远认为,“最大的问题是它虽然是乡镇企业,但运作基本上都沿袭了国有企业的做法。”

  首先,作为村办企业,所有的投资都是村里集体所有的,也就是说,是每一个村民的,这也让它与老国企一样面临产权不清晰的问题:“企业是每个人的,又不是每一个人的。”

  当时的企业领导,并不敢随意进行投资。蒋志远举例说,1990年代前后,红豆就开始在全国投广告,这在国内服装企业中是最早的,“红豆是镇办企业,与村民并没有直接联系,所以周耀庭敢于投广告。但元亨却不行,投广告很容易引起村民的反感,认为是浪费了大家的钱。”

  元亨当时有了钱,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给村上办实事。无锡“村村柏油马路”,“村村装电话”,元亨是最早的。1990、1991年建造了村级自来水厂,村里还搞了自发电,村民的水费、电费不可能多要钱,都由村里补贴,所以水电费用的开支是很高的。此外,环境卫生、合作医疗,元亨都要承担重任。“元亨为村里的社会公益事业作出过巨大贡献。”

  而在企业内部,职工们与国有企业职工一样享受各种福利,也享受退休金。而作为整个村的企业,要照顾到每个村民的利益,所以,为了安排职工,有些只要一个人的岗位,就用两个人。

  而在内部管理方面问题更多。当年的衬衣出厂批售价格与实际市场价格相比是相当之低,销售人员从中获益不少。

  但是,蒋志远回避了另一个严重问题:企业领导人的问题。据透露,当时的公司领导与村干部是交叉任职的,如当年的村支书蒋某,因经济问题于1997年前后潜逃在外,至今未能缉捕归案。

  反观红豆,从1983年重新起步,便摆脱了“国企病”。

  早在1980年代,红豆就建立了全方位的竞争机制,打破供销垄断、管理垄断、技术垄断;全厂实行“干部联绩,技术人员联效,供销人员联利,工人联产”的四联政策,每一个人的劳动都与效益挂钩这被认为是红豆管理的最基本特色。

  周耀庭认为,当年红豆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将“人人都有,人人都没有”的“国企病”给治了。一方面,每个人的责权利是对等的,一切以效益为准来获得回报。在各分公司,如果完成指标,会得到很好的回报,但如果不能完成指标,不仅责任人会被扣罚(最多者被扣罚掉30多万元)而且其子公司的股权价格将会相应地严重“缩水”,据称,“缩水”最严重的子公司,股权从一元一股一次“缩水”到0.25元。

  另一方面,是解决所有权的问题。从1983年周耀庭走马上任开始,就以“带资进厂”来集资,三年后归还。但当时职工一般都不要求归还,因为有比较好的分红。

  周耀庭说,当时这一做法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权概念。但当时这一做法最大的好处是,这部分集资款作为股金是有“资本回报”的,这是一个进步。

  1993年,红豆开始实施股份制改造。当时,实行股份制,国家并没有有关法规,只有农业部乡镇企业司有一个规定。“所以当时就是以此为依据进行‘股份合作制’的,当时在无锡市也是第一家。”

  周耀庭介绍说,当时的做法是全员职工持股,入股自愿,不得退股,最后一点是股份的特征,所以这是规范化的股份制。

  私有化之路?

  1997年前后,元亨集团已到了难以为续的地步,此时企业才实行转制。

  转制前几年,元亨便已露颓势,企业上了几个项目,如三元管件厂,没有上成功。投了数百万元。都是向银行贷的款。此外上一个跟洗发水有关的项目,征了地,围墙也打好了。因资金紧张不得不下马,围出的地又重新种了粮食。

  蒋志远称,在元亨集团公司成立时,注册资金上亿元,这其中包括土地的成本价格。但到了1997年转制时,集团的价值已非常低。而据当地知情人透露,应该是资不抵债。企业只能被“贱卖”。除了各衬衣厂,集团还有煤气站、加油站、供销公司、石棉厂、电讯器材厂、无锡特种保温材料厂等等。

  接手元亨各子公司的人,基本上都是村里的村民。这些企业成为纯粹的民营企业后,发展得都不错,一些村民当时对企业还不是很懂,但如今都“发了”。

  张缪舍村,当地人都称它“衬衣村”,这当然得益于当年的元亨,但更多的是与现在满村的衬衣厂有关,张缪舍村里如今有与衬衣相关的私营企业19家,此外,许多村民家也为衬衣做些相关的生意。

  在村公路上,可以看到一排新建的现代化意味很浓的衬衣厂,其中最大的资产也有数千万元。这些企业生存下来以后,许多都依附于为红豆集团OEM而生存,但如今,它们纷纷开始走品牌之路。在村里繁华地段,第一个品牌专卖店也正在装修。

  元亨集团在转制后,实际上是以破产而终的。在转制与破产后,村干部很坚定地没有将土地以及相关厂房在内的建筑出售,这为这些年来村里的建设以及村民的生活带来很大好处,依靠一年近200万元的土地租用费以及房屋的租赁费,村里的各项建设以及村民的福利得以延续。所以,张缪舍村没有落在后面。今年4月,温家宝总理视察江苏农业,便到过张缪舍村。

  到了1997年,红豆依然没有停步。周耀庭说,即使是当时的股份制企业,也还是没有彻底摆脱“人人都有,人人都没有”的弊端。周认为,企业要真正解决企业制度问题,最为核心的问题是股权的相对集中。

  红豆所采用的方法是,多年来,对高层的分红,一般都用于参加增资扩股,而对一些退休的职工或离职的职工,其股份也转由高层来持有。

  周耀庭透露,到目前,集团公司80%左右的股份集中在163人手中。此外另有20%左右的股份在集团下的子公司中,而子公司中持股人的数量近700人,两者相加,为850人左右。

  周耀庭说,这些人,除了是少数当年持股至今没有退出的老职工,基本上都是集团和各子公司的中高层。周认为,股权的重心转移,有明显的好处:一方面,在职的高层通过努力,创造良好业绩后,不仅可以获得好的分红,其股权也会升值,从而业绩越佳,股权权重上升越快,反之亦然。而对一些元老级人物,业绩跟不上,其股权价值会一落千丈,还会赔偿经营损失,所以,退位于能人,是其最好的“股权保值法”。周耀庭认为,股权的重心转移,保证了红豆企业经久不衰。

  但是,周耀庭认为完成这一步还是不够的,自己充当红豆的第一大股东,并具有比较充分的控股权,对企业来说是相当重要的。

  股权集中于上层,但是,在上层股权其实还是分散的。

  在红豆集团,董事会成员有50多人,常务董事为9人。周耀庭认为,在红豆,目前他的管理成份中,还是有相当多的个人威望的作用的,“3万人的企业要威信来维系是不行的,这不应该是现代企业的持续发展的保证。将来企业发展的决策权要以资本——股权——来说话,而管理,则应该完全由经营来操作。”所以,周耀庭认为,作为集团董事长,应该有较多的公司股权和话语权。周透露,2000年,周耀庭开始向镇政府要求将其持有的股份交给他。

  红豆,由于体制的原因,虽然企业起步的资本基本上来自于村民,但企业的股权长期由镇政府全部持有。直到1987年,实行股份制后,镇政府的股权才被稀释。

  历年来,由于镇政府的分红全部变现,并且在历次增资扩股中不再有新的投入,因此,到2003年,镇政府的股权比例只占集团的21%。2003年,这部分股权被批准转让给周耀庭。转让后,红豆集团法定代表人周耀庭所持股份为27.48%,其长子红豆股份董事长周海江持有12.37%股份,次子周鸣江持有6.82%股份,其女周海燕持有1.75%股份,即目前可确认的周氏家族成员共持有红豆集团48.42%的股权,间接持有红豆股份约34%股权。虽然不是绝对控股,但已是比较充分的。

  目前,红豆集团已是一家以服装为主业,兼有摩托车、汽车轮胎、地产的多元化发展集团公司,其资产规模达到8.0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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