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关注“道德风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9日 09:00 中国财经报

  文/高冰尘

  道德风险在新的经济秩序下正在逐渐成为一种广受关注的现象,它甚至演化成潜在的隐忧,使社会经济生活变得越来越难以设防。在《政府采购法》颁布两周年的时候,认真关注一下政府采购中的道德风险,对于我们更好地规范政府采购市场、壮大“阳光下的交易”具有重要的意义。

E歌时代来临了! 第39届世界广告大会
2004环球小姐总决赛 新浪招商引资征代理商

  在《政府采购法》中道德风险主要是指契约的甲方(通常是代理人)利用其拥有的信息优势采取契约的乙方(通常是委托人)所无法观测和监督的隐藏性行动或不行动,从而导致的(委托人)损失或(代理人)获利的可能性,它属于非对称信息经济学理论领域的基础概念。《政府采购法》的实施,对控制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遏止腐败无疑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我们也必须注意到,由于采购权力过于集中、制约措施的不够完善,容易在买方市场的环境下滋生新的腐败,加上供应商的造假和失信行为的增多,政府采购面临的道德风险也日趋严重。

  本报去年“广本信誉危机”的系列报道,就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少数供应商不良、不法行为给政府采购带来的道德风险。在政府采购中,政府是以平等的民事主体而不是行政主体参与采购活动的,而且通常又是以代理人的身份出现,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行为,政府对市场的认知度和反应力往往显得稍微弱一点。因此,政府采购对广州本田加价毫无应对之策就是一个例证,这种由于供应商增大失信成本导致市场道德风险剧增的个案,再一次提醒我们,政府采购市场不是一个普通的交易市场,如果有约无信,政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就会大打折扣。目前,在政府采购市场中,交货质量低劣、随意加价、延期交货、以次充好、中途变卦等现象时有发生。《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每个供应商都必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去年进行了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制度建设的试点,并开始筹划建立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将加大对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的供应商的审核力度,对那些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贩私、偷漏税款、逃避债务、违约毁约行为的供应商,一律逐出政府采购市场。可以相信,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对供应商实行红黄牌制度,对杜绝“失信游戏”一定会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已经明确指出: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中国有句古话“小胜靠智、大胜靠德”,如何规避政府采购中的“道德风险”、关注“阳光交易”之痛,应视作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净化政府采购市场、壮大政府采购事业的致胜之策。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道德风险新闻




评论】【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北京传递雅典奥运火炬
美国前总统里根逝世
八国首脑会议8日召开
纪念诺曼底登陆60周年
北京煤矿发生坍塌事故
中国残疾人艺术团赴美
2004北京国际车展
孙燕姿全国巡回演唱会
2004欧锦赛 NBA总决赛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