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布第二批可协议出让土地 八月底大限将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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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8日 11:2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6月8日电 据北京晨报报道,继3个月前发布“关于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历史遗留项目(第一批)公告”,7日,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又将第二批138宗允许继续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土地予以公布。 北京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虽未透露已公布的两批土地占整个历史遗留问题总量的比例,但表示,此后还将继续公布允许继续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土地信息。
就在第一批信息公布后的13天,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下发《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为协议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规定了最后期限——2004年8月31日。 《通知》明确,“于2004年8月31日前将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对8月31日后仍以历史遗留问题为由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要从严查处。” 业内人士判断,北京市将在近期加快审批,赶在大限之前,将土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张晓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