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曝光28家污染大户 年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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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8日 09:27 新京报 | |||||||||
市环保局要求这些单位年内必须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本报讯 (记者 马力) 昨天,市环保局首次向社会公布了大气污染的排放大户名单,28家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占到了全市工业总排放量的一半左右。这28家单位今年年内必须采取措施削减污染物的排放量。
5家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市工业60% 市政府今年初发布的《第十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通告》提出,本市对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现有能耗高、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单位要实行总量削减,确保2004年北京地区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62%以上。 市环保局污控处处长王大卫介绍,这28家单位每年合计排放二氧化硫7.8万吨、烟尘1.3万吨,分别占到全市工业排放总量的68%和44%.尤其是高井、京能、京丰、华能、首钢电力这5家燃煤电厂,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的比例就占全市工业的60%和26%.除了排放总量,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的达标情况、环保措施是否到位、位于城近郊区及环境敏感区(如亚运村地区)等,也是一些企业“上榜”的原因。王大卫说:“例如高井电厂的二氧化硫排放浓度高达1886mg/m3,京丰热电更是达到2150mg/ m3,远远高于北京市500mg/ m3的规定限值。” 年内未完成整改将被依法处理 28家单位中除电厂因为工程较大需跨年度外,其余单位都要在年底完成排污量的削减改造工程,逾期未完成的,将被依法处理。 根据目前正在实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对排放超标的单位最高只能处以10万元的罚款。市环保局副局长杜少中昨天坦言,这些罚款对于控制污染物排放效果并不明显,“比起10万元,上马一套环保设施的经费要高得多,所以一些企业宁可缴罚款也不整改。” 杜少中介绍,按照环保部门的预计,这28家单位的总量削减措施全部完成后,北京的空气每年可以减少“吃进”5万吨二氧化硫、4000吨烟尘。 据悉,市环保局今年还将陆续公布第二批、第三批实施总量削减单位的名单。 这28家单位分别为: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高井发电厂、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首钢超群电力有限公司、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炼钢厂、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北京首钢资源综合利用科技开发公司、北京市琉璃河水泥厂、北京市西六建材工贸公司、北京西三旗热力厂、北京东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东方化工厂、北京东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化工四厂、首都航天机械公司、中国北车集团北京二七机车厂、北京昊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热电厂、中房集团北京物业公司(翠微供热厂)、北辰热力厂、北京宝能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西客站供热厂、北京宝能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永泰小区供热厂、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经营管理中心供暖设备服务所(翠林供热厂)、北京房修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石榴园供热厂、北京房修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松榆里供热厂、北京望京蓝天供热中心、北京华辰热力厂、北京市小营热力厂、北京市望京实业总公司花家地供热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