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9日起广州拆迁补偿核定标准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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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7日 15:10 信息时报 | ||||||||||
今后,对于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总额,拆迁人将有两种核定办法可以选择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出公告,《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总额核定暂行办法》将从6月9日起实施。今后,对于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总额,拆迁人将有两种核定办法可以选择。
据介绍,一种是市场评估的价格。依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不久前公布实施的新拆迁评估标准《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规范(试行)》,拆迁人委托具备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拆迁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评估,并根据相关规定确定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按照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确定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总额。同时,房屋的装修装饰也列入评估范围内。 第二种就是依照从6月9日开始实施的《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总额核定暂行办法》,拆迁人未对拆迁范围内房屋进行评估的,按照城市行政区域平均单价确定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总额。其中,拆迁范围位于荔湾、东山、越秀、海珠、天河五个区内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总额=拆迁商业用房面积×13000元/平方米+拆迁住宅用房面积×3500元/平方米+拆迁工业用房面积×3000元/平方米;拆迁范围位于白云、黄埔、芳村三个区内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总额=拆迁商业用用房面积×6000元/平方米+拆迁住宅用房面积×2600元/平方米+拆迁工业用房面积×2300元/平方米;拆迁范围位于番禺区、花都区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总额=拆迁商业用房面积×6000元/平方米+拆迁住宅用房面积×2000元/平方米+拆迁工业用房面积×800元/平方米。 据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总额计算公式中,不同性质用房每平方米的价格是为保证拆迁“烂尾楼”的资金监控标准,并不是补偿安置价格标准,补偿安置每平方米的价格仍由市场价格确定。 本报记者 关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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