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报称中国新一轮税改将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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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7日 09:13 中国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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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6月7日电 香港文汇报6日从北京发回的报道称,财政部税政会议传出的消息称,中国新一轮税制改革首当其冲的工作就是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即合并内外资企业适用的两套企业所得税法,建立统一的现代企业所得税制度。 报道称,引人瞩目的是,税政会议做出定论,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将采取适当的过渡性措施,以维护国家政策的连续性。 报道还称,社科院专家指出,统一后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应当在24%左右。为了照顾外商实际利益和平稳过渡,税法合并不排除分步并轨或保留一定优惠待遇的实施方式。 据了解,根据立法进程,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今年不可能完成,最早须到明年。税务官员介绍,中国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比较杂乱,税率就有10多个。内地企业所得税,一般地区为33%,沿边沿疆沿海为24%,而特区为15%,这3个税率分别减半就是外资企业税率。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的制订将根据企业和国家承受能力,并参考周边国家税率水平,将适当调整法定税率;统一并适当调整扣除标准,以提高企业竞争力;建立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所得税优惠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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