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发财政府发丧?责任险缺位致纳税人多花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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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7日 07:08 中国青年报 | ||||||||||
记者 谭新鹏 本报北京6月6日电 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5日透露,伤亡人数达123人的吉林中百商厦2.15火灾,政府承担了大量善后费用,花了财政钱。这是因为“中百商厦作为社会公共场所,没有投保任何
吴定富还举例,重庆开县“井喷”事故、北京密云重大游园事故等重大人员伤亡事件中,责任保险远远没有发挥出作用来。他所说的“责任险”,投保人多为企业,一旦发生保险责任事故,由保险公司向受害者提供赔偿。 他在出席“中国责任保险发展论坛”时说:“在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后,一些小企业主常常躲藏逃匿,把抢救和事故善后工作推给地方政府,甚至出现了‘业主发财,政府发丧’的现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王显政在同一场合说,我国目前正处在生产事故高发期,应当把商业保险引入安全生产领域,在企业推行“雇主责任险”。 王显政说:“目前我国安全生产状况虽然总体趋向好转,但形势依然严峻。”他介绍,国际劳工组织的数据说,我国工矿企业10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约为发达国家的两倍。2003年我国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约为印度的10倍,美国的100倍;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为美国的8.6倍,日本的18倍。 王显政说,人均GDP为1000美元至3000美元之间时,是生产事故的高发期,而我国目前正处在这样的阶段。他认为,应当在企业,特别是小企业推行“雇主责任险”。 据悉,2003年,我国伤亡人数高达13.6万人,事故伤残人数达70万人,造成经济损失2500亿元,约占GDP的2.5%。 据统计,2001年以来,全国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70%是发生在小企业。在发达国家,工伤保险已成为与安全立法、安全监察并列的安全生产三大支柱之一。 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并存,是发达国家在工伤保险上通行的做法。而在我国,商业保险尚未真正进入安全生产领域。雇主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商业险种没有得到推广。现阶段我国的工伤保险,还是采用社会保险、统筹统管的形式。有媒体对北京、郑州等地商场和娱乐场所的调查,90%以上的经营者没有投保公众责任险。 吴定富说,目前我国责任保险业务仅占财产保险业务的4%左右。而在一些欧洲国家,责任险占财产险业务的30%左右;在美国,这个比例高达45%以上。“我国的责任险发展得并不理想。主要表现是产品单一,保障不足,产品开发滞后,创新力度不够等。”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上的责任险产品共有400多个,但仍然不能满足社会需求。 湖南省副省长徐宪平说:“当前责任保险发展中的问题,核心在于法律、法规的缺位。” “雇主责任险在发达的工业化国家,属于高度强制的普及性险种,但在我国还没有成为法定的保险业务。”中国人民大学保险系教授张洪涛说,我国只有少数地区规定了非公有制企业的雇主必须投保“雇主责任险”。 北京市建委施工处处长刘照源说,以前农民工遭遇工伤时,大多由企业和家属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协商理赔。但是,北京市将于8月1日起施行的新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必须给农民工上意外保险,最高赔付15万元。 吴定富透露,目前,保监会已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就煤炭雇主责任保险,与公安部消防局就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与卫生部就医师、院方职业责任保险等进行了联合调研,并在北京、山西等9省市启动了各类责任险的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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