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准确把握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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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6日 17:12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6日电 (记者 刘铮) 随着近日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的召开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一场市场取向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已经展开。这次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是在粮食供求关系发生变化的形势下进行的,必须充分认识其艰巨性和复杂性,准确理解和把握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点。 搞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市场取向改革,积极稳妥地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和收
保护主产区和种粮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这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所在,是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次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国家建立了直接补贴机制,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100亿元资金,用于主产区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全部补贴资金要在上半年基本兑现。同时,对重点粮食品种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的政策。今年的早籼稻、中籼稻、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均已公布,当这些品种的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格时,国家将指定部分粮食经营企业按照最低收购价格敞开收购。 加强和改善粮食宏观调控,确保粮食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粮食是特殊商品,市场机制作用必须在宏观调控下发挥。这次改革明确规定了粮食储备制度、粮食风险基金制度、国家在必要时实行最低收购价格和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的制度、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以及信息发布制度等。当前要进一步加强中央储备粮管理,按照国家规定充实地方粮食储备,建立健全粮食主销区保证市场供应的机制,分级制定粮食应急保障预案。 加强粮食市场监管,维护正常的粮食市场流通秩序。放开市场和加强管理,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中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这次改革明确规定实行粮食收购资格准入制度,对从事粮食收购的经营者的准入条件、准入程序和其应承担的义务作了规定。粮食经营者应当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粮食购进、销售、储存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粮食收购者应当告知或者公示粮食的品种、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 搞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还必须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更好地发挥主渠道作用。在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和价格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粮食收购、保障市场供应和服从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等方面,还要继续发挥主渠道作用。国有粮食企业在改革中要面向市场,转换机制,实现从“计划主渠道”到“市场主渠道”的转变。这次改革,国务院已经明确了比较彻底地解决“老人”“老账”“老粮”问题的政策,关键是要抓好落实。 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是关系国民经济全局、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各级政府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抓好“放开购销市场、直接补贴粮农、转换企业机制、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观调控”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作,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和国家粮食安全。(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