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份中央企业将完成前面清产核资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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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5日 11:1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5日电 根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中央企业全面部署和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预计今年10月可以全部完成。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日前表示,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配套规章的规定,国资委加强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基础工作。对中央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目的在于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及财务状况。
他同时表示,国资委正在积极推进中央企业加快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制度》,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的有关规定,国资委规范了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及审计管理,确保了财务决算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建立了中央企业财务动态监测体系,加强了对企业财务运营状况的监测。同时还加强了对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财产纠纷调处等方面的工作。(记者 齐中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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