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发区内资企业注册资本可分期注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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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 13:47 新华网 | |||||||||
新华网重庆6月4日电 (记者 李永文) 经重庆市政府同意,重庆市工商局近日在北部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内试行内资企业注册资本分期注入的登记管理制度,以降低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减少投资者资金积压,降低投资成本。 这个试行制度规定,对设立注册资本在20万元以下的有限公司,允许其注册资本在3年内分期注入,首期到位资金2万元以上即可注册登记,颁发一年经营期限的营业执照;在
为吸引社会闲散资金,提高群众投资的积极性,重庆市工商局还在3个开发区内试行放宽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制度。对生产型或以商品批发为主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由50万元降低到2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有限公司,最低限额由30万元降低到10万元;中介服务型有限公司,由10万元降低到5万元。对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不设定最低出资限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