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回应深圳商家“拒绝刷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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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 11:45 经济参考报 | |||||||||
本报深圳电 针对深圳部分商家“拒绝刷卡”的统一行动,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有关部门负责人3日表示,双方争执的升级只会给各自带来伤害,也会影响深圳的经营环境。任何过激的行为只会让对方远离和解,只有坐下来平心静气协商解决,寻求双方满意的方案才是根本的出路。 3日上午9时半,记者再次来到深圳岁宝百货,该商场的POS机仍然“拒绝刷卡”,收
深圳市银行卡产业协调小组有关负责人强调:“银行和商家在银行卡收费问题上因为利益分配问题引起的争端,是深圳银行卡产业发展过程中正常市场行为的反映,它的解决也应该通过市场的方式。政府对此件事情的态度原则上只协调,不干预。但如果双方因此无休止地争论,甚至出现一些过激的行为,最终损害的将不仅是深圳的银行卡产业,消费者也会受到牵连,政府就不会坐视不管。但作为市场的最终评判者,消费者的态度将会决定双方下一步动向。” 对深圳部分商家“拒绝刷卡”的行为,深圳市国内银行同业公会的负责人表示,同业公会已将银行和商家的纠纷情况详细上报市政府,在等待答复之前,不便发表任何看法。但同业公会将就此事召集国内银行进行磋商,银行方面的具体态度要等待磋商的结果。 深圳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银行卡部负责人表示,银商双方协商解决此问题应该在法律框架下进行。针对银行卡收费,商家提出将费率从1%下调到0.5%的要求,银行实在很难接受。因为现在的费率标准已经很低,很多银行甚至是负债经营。之所以这样做,是等待刷卡规模做大以后,通过规模出效益来实现盈利。针对昨天部分商家“拒绝刷卡”的行为,该负责人表示,银行与商家在POS机的铺设和使用方面是有协议的。为此银行方面已在部分商家贴出“网络维修暂停刷卡”的公告后派出技术人员到商场查看情况,假如真是网络故障,银行将尽快排除故障。但如果并非技术故障,而是故意拒绝刷卡,银行将向这些商场追究相应的责任。 中国消费者协会新闻发言人昨天就深圳部分商家“拒绝刷卡”事件进一步表明态度。他说,中消协高度关注此事。由于刷卡消费是银行与商家多年合作形成的一种消费模式,这种模式一经推出,即形成了银行、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合作关系。商家单方面拒绝使用银行卡,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也违反了合同义务,发卡银行与商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作 者:李南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