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颁布《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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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 09:13 新京报 | |||||||||
据新华社北京6月3日电 (记者 刘铮)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407号国务院令,颁布《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条例》规定,国家鼓励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从事粮食经营活动,促进公平竞争。依法从事的粮食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严禁以非法手段阻碍粮食自由流通。粮食价格主要由市场供求形成。
《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8年6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粮食收购条例》、1998年8月5日国务院发布的《粮食购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