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7月1日起统一使用保险中介服务发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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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 08:17 新闻晨报 | ||||||||||
“中介乱账”整肃在即 记者 付涛 晨报讯 6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保险中介服务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04 年7月1日起
昨天,上海某保险代理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去年起就开始从上海税务部门领取专门的统一发票。”据悉,上海保险中介去年开始试点使用统一发票,有关通知的下发标志着统一发票从试点迈入正式实施。 截至2004 年4月30日,全国保险市场上专业保险中介机构为1264 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达12万家。2003 年,全国通过保险中介实现保费收入共计2892.73 亿元,占全国保险公司保费收入的74.55%。 保险中介机构在快速发展中也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其中之一反映在保险中介和保险公司之间的手续费结算方面。有的保险公司向保险中介支付手续费时以自制凭证甚至白条入账;有的保险公司将保费先行扣除手续费后以净额入账;有的保险中介机构没有将手续费收入反映在“手续费收入”科目,致使保险交易主体的财务真实性无从保证,也导致国家税收大量流失。 “统一发票的做法我们很欢迎,对于保险中介行业的规范是个利好消息。”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志强表示:“与国外相比,保险中介在国内才刚起步,目前存在问题不少,普遍规模小,在国际保险中介公司开始进入中国的大背景下,国内保险中介的规范和发展是个急迫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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