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有六项重点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3日 17:3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3日电 (记者 刘铮) 国家粮食局局长聂振邦在此间表示,今年是全面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关键一年,各级粮食部门要认真贯彻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准确理解和把握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点,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全国粮食局长会议3日在京闭幕。聂振邦在会议上说,首先要坚持市场取向改革,积
保护主产区和种粮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这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所在,是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改革过程中始终要高度重视这个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 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更好地发挥主渠道作用。在企业改革中要实现从“计划主渠道”到“市场主渠道”的转变。要带头执行国家粮食政策,决不允许逆向操作。 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妥善解决企业历史包袱。这次改革,国务院已经明确了比较彻底地解决“老人”“老账”“老粮”问题的政策,关键是要抓好落实。 加强粮食市场监管,维护正常的粮食市场流通秩序。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抓紧健全粮食收购市场的准入制度,依法做好入市收购资格的审核工作,认真履行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管的职责。 改善粮食宏观调控,确保粮食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正确认识和把握粮食供求形势的变化,实施适时适度宏观调控,是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的条件。当前要进一步加强中央储备粮管理,按照国家规定充实地方粮食储备,建立健全粮食主销区保证市场供应的机制,分级制定粮食应急保障预案,抓紧研究建立粮食供求总量平衡机制。 聂振邦要求各级粮食部门积极稳妥地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抓好“放开购销市场、直接补贴粮农、转换企业机制、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观调控”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