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收购全面放开事关农民利益影响诸多领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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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 09:19 经济日报 | ||||||||||
国务院决定今年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这不仅关系到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而且将对有连带关系的国民经济诸多领域产生深远影响。 从粮食统购统销,到粮食合同订购,到今天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50多年间我国粮食购销体制经过了几次大的变革,总体都是在沿着市场化方向步步推进。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黄如金说,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粮食生产经营上一直利用计划经济、行政力量来配置粮食资源,调整粮食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 我国原有的粮食流通体制存在着诸多问题,造成国有粮食企业连年巨额亏损,国家财政不堪重负。中央于1997年明确提出要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之后这项政策不断完善,在1998年正式出台了“三项政策,一项改革”的粮食流通体制新政策,即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实行顺价销售,收购资金封闭运作,同时加快粮食企业自身改革。2001年又实行了放开主销区粮食市场的改革方案,对1998年粮改方案作出重大调整。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都提出要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全面放开粮食购销市场。 国家粮食局研究员丁声俊认为,国务院此次推出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的决策十分及时和必要。随着国民经济市场化程度提高,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实行,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 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目的就是为了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粮食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粮食购销市场化和市场主体多元化,建立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机制,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以及加强粮食市场管理,维护粮食正常流通秩序,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符合国情的粮食流通体制,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专家提醒,粮改一定要按照有利于粮食生产、有利于种粮农民增收、有利于粮食市场稳定、有利于国家粮食安全的改革方向,全面规划,分步实施。 据悉,国务院为进一步加强粮食市场的监管,将赋予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更多的管理职责和权限,同时强调要发挥独资或参股的粮食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各地还要积极引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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