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清理整顿79项行政收费 预计年减负5000万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1日 17:3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6月1日电 长春市政府5月31日公布了长春第二批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情况。此次清费减负共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79项,其中,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13项,暂停22项,降低或免收40项,规范收费行为4项,预计年减负金额近5000万元。 据中广网报道,长春市政府在今年3月21日,曾经公布了第一批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情况,当时清理整顿了涉及长春市建委、公安、工商、教育、民政、劳动、卫生等7
报道称,长春市将在全面调查清理的基础上,确定《确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向社会公布。对保留的收费项目,没有正当理由的,必须足额征收到位。对没有公布的收费项目,任何部门和单位一律禁止收费。 此外,长春市政府还将研究制定《长春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对收费程序、收费环节、收费行为进行规范,明确各收费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严格规范收费自由裁量权,全面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凡是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管理的经营性收费的单位,必须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员证》,做到持证收费。各收费部门要全面推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毛更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