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房屋安全应急抢险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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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1日 11:48 信息时报 | |||||||||
指挥机构建立24小时值班制 15分钟内赶赴塌房现场 本报讯 (记者 冯榕 通讯员 穗房宣) “区房屋应急抢险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接到市房屋应急抢险指挥部或其成员发出的排危抢险救援工作指示后,应当在15分钟内通知区指挥部的有关成员和区三防抢险队,即刻奔赴事发现场。”昨日, 记者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获悉,近日该局出台了《广州市房屋安全应急抢险方案》。详细规定可在广州市国土资
常备应急队伍随时机动支援 广州市房屋安全抢险应急方案适用广州市越秀、东山、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芳村、花都和番禺十个区。其任务是负责十个区辖范围内,房屋发生突发性险情或发生塌房事故时(包括三防抢险、日常危房抢险和特殊情况下的灾害房抢险等)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市机关用房管理所常备一支应急队伍,随时对区的房屋抢险实施机动支援。广州市各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下称区局)负责本区辖范围内的房屋安全应急抢险工作的组织、指挥,组建抢险队伍,配合街道做好受灾房屋的善后工作。市机关用房管理所和各区抢险队伍,必须储备三防抢险必需的圆杉、枋、棚竹、模板、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以及常备汽油锯、电冲击钻、应急灯、手电筒、安全帽、安全鞋等抢险装备器材,以备抢险时使用。 各街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街辖区范围房屋安全、渡汛的检查和督修工作,遇到房屋危险隐患及时会知区局,共同研究解危抢险实施方案,尽快处理;遇到房屋受灾倒塌,会同区局赶赴现场,投入抢险工作,同时,报告区政府和市局派人现场指挥工作。 建立24小时值班制15分钟内奔赴现场 据了解,将建立市、区二级应急抢险指挥机构。每年4月份由市局将市、区二级应急抢险指挥部领导、成员名单、联系电话和抢险队伍及措施报市建委。同时,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储备抢险救援物资和装备器材。 市房屋应急抢险指挥部通过市建委通知、110报警或群众来电等渠道,获知房屋危险险情或灾害发生时,必须了解和记录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房屋的险情,报险人姓名、联系电话及人员伤亡情况,并在15分钟内通知险情发生所在地的区房屋应急抢险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并即刻奔赴事发现场。 在现场处理上分六方面,一是疏散事发现场的人员,由区鉴定所和抢险队尽快拿出一个排危抢险的方案;二是区抢险队调运抢险物资和装备器材;三是根据抢险方案对发生事故的房屋进行装顶、加固,防止房屋倒塌或二次坍塌;四是应做好现场的证据保全工作;五是险情排除后尽快配合搜救现场遇难的人员;六是配合事故的调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