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31日 08:27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 昨天,中国与马来西亚在北京发表联合公报。马来西亚宣布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这是继新西兰和新加坡后,第三个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 据了解,6月初,欧盟将提交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初评结果。6月3日,美国商务部将就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进行第一场听证会。作为中澳自由贸易谈判的基本组成部分,目前,有关澳大利亚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谈判正在进行中。不久前到访的巴西总统也
2003年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按照国际公认的标准测算,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程度2001年底已达到2.51,折算成百分制为69%,这意味着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建立。 近年来,针对我国的反倾销案件诉讼越来越多。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一个国家可以投诉另一个国家是否通过第三国进行产品倾销。在大多数国家的名单上,中国均被列入转型经济或非市场经济之列,这就意味着中国产品不能像市场经济国家的产品那样具有优势。 同时,“非市场经济”本身即是对部分国家的歧视和不公平的定义,最终成为对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实行反倾销措施时允许使用较宽的标准,这也是目前为何欧盟、美国及其他欧美国家频频使用反倾销手段阻碍中国产品大量出口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