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与中国就焦炭出口限制问题达成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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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30日 09:33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 石洪涛) 欧盟委员会5月28日宣布,欧盟已经同中国就焦炭的出口限制问题达成了协议,2004年中国将向欧盟提供和上一年相同数量的焦炭。至此,双方在焦炭问题上的纠纷得到解决,避免了一场贸易战。 根据协议,2004年中国向欧盟的焦炭出口量将不低于上一年度的水平,即450万吨,并保证价格公正合理,不偏向国内。
目前,中国是世界上头号焦炭供应国。据中国炼焦行业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2003年,我国共生产焦炭13879万吨;其中,出口焦炭1472万吨。5月24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出紧急通知,宣布从即日起,对出口的焦炭及半焦炭、炼焦煤,一律停止增值税出口退税。 外电报道说,欧盟的焦炭消费量中的约30%从中国进口,但身为世界最大焦炭生产国的中国为了保证国内快速增长的钢铁产量,对焦炭出口实施了限制,导致焦炭的国际价格暴涨到原来的近6倍。 欧盟贸易委员帕斯卡尔.拉米发表声明说:“协议的达成对欧盟的钢铁工业至关重要。对此,我们感到非常高兴。这一协议也显示出欧盟与中国的贸易关系日益成熟与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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