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后“入市” 美国考问中国“市场经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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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9日 10:59 21世纪经济报道 | ||||||||||
相关专题: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离我们还有多远 本报记者 陈楫宝 北京报道
中国组团赴美听证会 6月3日,站在美国商务部组织的一场庄严的听证会前台,中国代表将就国家争取获得市场经济地位为自己辩护。 “准确的说,应该是与美国业界代表们一次公开交流。”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以下简称公平局)有关官员对本报记者如是表示。 这是为争取全球最大经济体美国承认中国为市场经济国家地位的中美双方第一次公开答辩。5月7日,美国商务部发出将在6月3日举行听证会的公告:“希望了解的内容包括中国经济体制中与市场经济不一致的地方,政府政策及其施行可能对市场以及中美贸易产生的冲击,中国的银行、国营企业经营情况,省级以及地方政府在税收优惠、鼓励出口等方面的政策以及实施情况等。”该公告同时指出,此次听证会目的主要是“为即将开始的工作组讨论搜集议题、征询意见”。 所谓工作组,是指中美双方联合成立一个关于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工作组。今年4月,国务院副总理吴仪赴美参与中美商贸联委会会议,在此次会议上,中美双方共同成立六个联合工作组,其中一个即为关于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工作组。根据协议,该工作组展开的第一步,即在美国的法律框架内考察中国的经济体制,经过双方的协商,确认中国取得市场经济地位的步骤,并推进这一工作的进行。 据外电报道,为参与此次听证会,美国业界报名踊跃,目前有20多个单位或个人报名参加,来自律师行业、相关协会和企业。有媒体报道说,此次听证会的美方参加者,大多数反对给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有反对的声音不害怕,关键是他们认真地听到了我们的表达和解释,在公开场合发出自己的声音,这才是最重要的。”商务部该官员表示。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属的公平交易局一份题为《在华跨国公司限制竞争行为表现及对策》的报告将柯达等在华跨国公司推向了众人瞩目的焦点,该报告指出,一批跨国公司目前已经统治了中国的相关产品市场,这些企业往往会利用自己在技术、品牌认知度、资金、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地位来阻碍、限制市场竞争。 本次中方代表团由4人组成,3人从国内出发,除了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刘美昆外,还有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出口一处处长刘丹阳和一名工作人员,另一名代表即中国驻美国大使馆公使衔商务参赞。基本原则是,代表团惟“精干”不图规模“大”。 中国代表团“四人组”可谓“精兵强将”:刘丹阳所在的出口一处实际上就是对美国出口处,刘对美业务娴熟,并且今年3月,商务部曾经组织两个工作组赴欧盟,就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展开游说,刘丹阳全程参与,据知情人称,此次对欧盟15国(另10国为5月1日正式加盟)的游说之旅,无疑增加了很多经验和突发情况应对之策;刘美昆曾在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担任过协调部主任,由于机电产品出口额在所有行业里排在第一位,增长很快,而随着近年遭遇反倾销日益增多,刘从该会协调部主任到副秘书长再到副会长,多次参与反倾销应诉,也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驻美商务参赞是资深经贸外交官,熟悉美国贸易规则。 商务部公平局该官员称,商务部接到美国传真过来的邀请函件后,他们就积极展开了系列准备工作。5月11日下午,就委托市场经济专家组完成了针对美国公众的答辩情况说明,5月13日,完成针对美国六条标准的答辩书,5月19日,完成了所有答辩材料,并于5月19日传真给美国。 “我们早就准备好了。”著名经济学家李晓西教授说,“打好美国这一仗最关键了,如果美国赋予我们市场经济地位了其他国家和地区相关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李是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所所长,曾供职于国务院政研室,从1987年起就开始研究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是最早全面研究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著名学者之一。 此前,受商务部委托,李教授率领一团队,完成了一项重要课题“2003年中国市场经济”研究,取得了丰厚的成果。 中国突然加速“入市” 中国之所以如此迫切,因为对华反倾销愈演愈烈。 根据中国外经贸大学WTO研究院的数据,截至2004年2月,中国遭受的外国反倾销已经超过600起,为全球之最。更为甚者,我国参与积极应诉的胜诉率只有35.5%,低胜诉率在客观上又会鼓励别国反倾销手段对付中国产品的进口。如此,形成恶性循环。 “像这些情况必须遏制,而低胜诉率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非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定常使我们处于不利的地位”,商务部研究院研究中国对外贸易的梅新育博士认为。 之所以非市场经济不利于我应诉反倾销,其根本在于成本价值的“替代国”问题。根据WTO关于倾销的定义: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出口到另一国,并对进口国相关工业造成了损害的行为。其中,“正常价值”是以市场经济国家生产的产品价格衡量。即反倾销案发起国如果认定调查商品的出口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将引用与出口国经济发展水平大致相当的市场经济国家?替代国?的成本等数据,计算所谓正常价值并进而确定倾销幅度。 而在屡次对华反倾销中,他们选择的第三国即替代国,主要以新加坡为主,间或印度、墨西哥等,这些国家在许多方面成本远高于我国,如新加坡某些产品成本平均高于我国至少20倍,印度煤炭价格也高6倍,墨西哥也同样属于高成本国家,显然,如此选择,绝大多数对我反倾销极为不利。消除这一层不利因素,就是要彻底打破“非市场经济”禁锢。 “非市场经济”禁锢的形成,缘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主要贸易伙伴坚持加入了几项对中国贸易不利的条款,即有效期为12年的“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条款,持续15年的“确定补贴和倾销时的价格可比性条款”(“非市场经济条款”)和到2008年底终止的“纺织品特别限制措施”。由此,中国被打上“非市场经济”的禁锢,并且一打即是15年。 “入世”结束,“入市”即已开始。 最先突围的是一些企业。如从企业或者产业单个申请,有部分获取市场经济地位。如欧盟有5条企业标准,中国企业可以据此申请,达到这些标准就可以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美国则是“市场导向产业”,也就是说,必须是多家企业组成的一个产业提出申请,才有可能获得认可。 企业或产业获得市场经济地位毕竟并非解决根本问题之根本途径,从国家层面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实乃根本之计。因此,今年以来,“入市”外交频频,并且收获不少。 新西兰于4月14日正式承认中国为市场经济国家后不久,5月14日,新加坡决定承认中国为市场经济国家,此前,在一次公开会议上,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向日本发出信号,催促日方尽快给予承认,6月底,欧盟将提交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初评结果”。 在“入市”外交过程中,最关键的还是美国。 “现在应该是比较好的时候。”长期研究美国贸易政策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所陈宝森研究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中美双方贸易摩擦在今年国务院副总理吴仪访美后趋缓,“一方面吴仪副总理访美后取得了积极成果,另一方面美国内部出现了不同声音,尤其是对华有利的声音占了上风。” 美国祭出六条标准 中国凭什么对美“入市”?衡量市场经济是否有标准? 这在业界存在较大分歧。有学者认为,非市场经济问题在国际贸易当中实际不是一个学术问题,而是一个涉及实际利益的政治问题,它不是按照几个指标的衡量来完成最后的判定,认定一个国家是不是市场经济国家的,也没有国际上公认的标准。他们的理由是,中国的自由度明显高于俄罗斯。但是,在去年俄罗斯申请加入世贸的时候,俄罗斯就被欧盟和美国先后认可为市场经济国家。 各国的市场经济标准各有不同。美国直接提出国家的市场经济标准问题,而欧盟和加拿大主要是讲企业和行业的市场经济标准问题。 目前,美国商务部对市场经济有六个法定要求?19U.S.C-1677?18——或说具体标准:一是货币的可兑换程度;二是劳资双方进行工资谈判的自由程度;三是设立合资企业或外资企业的自由程度;四是政府对生产方式的所有和控制程度;五是政府对资源分配、企业的产出和价格决策的控制程度,要求该产业的产品数量和价格决策没有政府介入,所有重要的产品投入都是以市场价格支付的;六是商业部认为合适的其他判断因素。 出口管理也是美国商务部的关心焦点:一是在法律上,政府是否对该企业的出口活动进行控制。包括:(1)对各个企业的经营和出口许可有关的限制规定;(2)政府对企业减少控制的立法;(3)政府其它任何减少对企业控制的措施。二是在事实上,政府是否对该企业的出口活动进行控制,商务部通常要考虑以下因素:(1)出口价格是否由政府确定或须由政府同意;(2)出口商是否有权协商合同条款并签订合同或其他协议;(3)出口商在选择管理层时是否不受政府限制而有自治权;(4)出口商在分配利润和弥补亏损上是否有独立的决定权。 因此,商务部专门针对美国六条标准,精心做好了答辩准备。记者获取的非官方答辩意见则显示出,中国基本上符合该六条标准。据有些专家分析,美国代表可能会针对政府对企业控制程度发难。 这也就是所谓“政府行为规范化”。他们主要集中关心的是:政府对自然资源、资本和人力资本资源的占有、分配与控制问题,政府对国民经济运行的控制和管理权限问题,政府对生产(谁来生产、生产什么、多少,为谁生产)的控制(涉及企业的产权制度、利润分配与破产机制)问题,政府对国际和国内贸易的控制问题,政府对中介组织的控制(如商会和行会)问题等等。归根到底,是资源由政府配置还是市场配置?资源的使用和定价是市场决定还是政府决定?政府是否对企业有不公平的对待? 根据李晓西教授所作的调研课题显示,“政府对生产方式的所有和控制程度对资源分配、企业产出和价格决策的控制程度,已经大为降低。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已由生产者根据市场需求自行决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了基础性作用”。政府对生产的管理局限在一定的范围之内政府除了对少数重要产品实行指令性计划外,其余由市场调节或实行指导性计划。 中国为发展中市场经济国家? 那么中国市场化程度究竟有多高? 李晓西教授在调查报告中,所给予的答案是,通俗的讲,“市场化程度达到69%”,因此,李将其定位为“发展中市场经济国家”。 在该测评中,课题组按照五大市场标准(政府作用问题、企业权利与行为问题、投入要素的成本与价格问题、贸易问题、金融参数问题),借鉴美国传统基金会研究所经济自由化测度评价,得到中国市场经济程度的总评分:2.51分。 李教授解释认为,2.51分反映了中国市场经济程度处于中等偏好状态,或说比较自由和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状态。如果折算为百分比,近似为69%。但与欧美等国比较还有较大差距的一种状态。 这样的评估与国际上一些权威机构评估基本相当。国际上,如加拿大弗雷泽研究所自由化指数测度结果肯定了中国市场化的进程。他们的指数分值是从0到10,越高越自由,而中国经济自由化指数从1980年的3.65上升到2000年的5.28。 如果说中国的市场化程度为69%,余下的31%是什么? 李教授指出,没有100%的市场经济国家,发达国家一般是市场化程度在80%--90%以上,而不是绝对的满分。任何国家都需要有非市场化的一部分经济,或是公益类的,或是国家管制类的,包括最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因此,这一部分也是在31%中的,是必要的非市场化部分;当然也有应该市场化而没有市场化的部分,这是我们转轨中最需要完成的部分,这一部分,可能要占到31%的一半以上,这正是体制改革的任务所在。 课题组将中国定义为“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 李分析,这包括两层含义:一层是中国由初级的市场经济国家在向成熟市场经济国家推进。这种含义强调了制度改革与创新,强调了中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开放和全面转轨。 第二层含义是讲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实行了市场经济制度。“发展”与“发达”,虽然主要是经济发展程度的区别,但也内含着制度上的区别。从这一层含义出发,我们看到自己经济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中国保持经济快速稳定健康地增长,早日实现经济的现代化,也为全面实现市场经济制度打好物质基础。 显然,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是从发展与改革结合角度来判断一个国家经济制度的。同时,在这里“发展”与“改革”也是相辅相成的: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才能建立和健全市场经济制度;市场经济制度的全面建立,是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体制基础。 “美国举行此次听证会,是积极的。”李晓西教授给予中肯评价说,但不要寄希望一次听证会就能解决许多问题。 长期研究美国贸易政策和中美贸易问题的陈宝森研究员认为解决“入市”大概“需要数年吧”。但肯定不会像“入世”谈判那样“黑发谈成了白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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