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新颁两项措施 完善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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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 09:39 东方网-文汇报 | |||||||||
本报讯 据新华社消息,我国从7月1日起将采取两项措施完善现有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打击外汇非法投机活动,遏制资本金和外债结汇的短期快速增长。 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26日说,在业务专项检查中,外汇局发现了一些违规行为和异常情况,某些无真实交易背景的资金基于套利动机可能通过资本项目渠道流入我国境内。针对这些情况,外汇局决定采取两项措施:一是实行“支付结汇制度”,完善外商投资
二是严格执行外商投资企业举借外债的管理政策。根据现行利用外资法律和《外债管理暂行办法》,将外商投资企业举借的中长期外债累计发生额和短期外债余额之和,严格控制在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