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负责人就严控地方出台涨价项目答记者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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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 08:31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新华社北京5月26日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出通知,严格控制地方出台新涨价项目。记者就此采访了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为什么要严格控制地方出台新涨价项目? 答:今年以来,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持续上涨,1至4月份累计同比上涨3%。其中主要
问:严控地方出台新涨价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范围是什么? 答:从今年第二季度起,当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月环比超过(含达到)1%或者同比累计连续三个月超过(含达到)4%时(简称“两条控制线”),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暂停出台提价项目3个月。这里的提价项目是指目前仍然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而不包括已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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