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立法加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执法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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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 21:07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州5月26日电 (记者 王攀)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6日起对《广东省国土资源监督检查条例(草案)》展开审议。 为了完善土地执法监察制度,强化土地管理的执法监督工作,广东省正着手制定相关法律条例,赋予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封、扣押和强制拆除用于违法活动的机械、工具、设备和建筑物的权力。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林浩坤在对条例草案作出说明时表示,近年来,广东省的国土资源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同时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据统计,1999年1月1日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全省共发生各类土地违法案件16974宗,涉及土地面积11万多亩。案件发生后,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将可能经过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申请执行等许多环节,时间很长,而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却并未停止,使原本可以避免的对国土资源的破坏变成无法挽回的既成事实。(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