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中国公司违反导弹技术出口管制被商务部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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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 08:04 新华网 | ||||||||||
相关专题:商务部 新华网北京5月25日电 (记者 黄富慧) 记者25日从商务部获悉,商务部近日依法决定对江苏和山东的两家公司分别处以数百万元的罚款,因为他们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有关规定。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国政府一贯主张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和反对恐怖主义,并已在核、生、化、导领域颁布了一系列出口管制法规,2004年1月1日,商务部和海关联合颁布的《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暂行管理办法》和《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目录》已正式施行。相关企业在从事对外经贸业务时,一定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了解国家有关防扩散出口管制政策规定,加强自律,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同时也应避免违规出口损害自身利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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