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我国水陆运输业统一发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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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 08:02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记者 贺文华) 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我国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要开始使用统一的货物运输发票。 据介绍,为了加强对公路、内河货物运输行业的税收管理,堵塞税收漏洞,从今年7月1日起,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在结算运输劳务费用,收取运费时,必须开具新的《货运发票》。
今后开具的《货运发票》必须采用税控收款机系列产品开具,手写无效。同时,有关部门要建立严格的发票领、用、存制度,各地方税务局应限量供应,验旧购新,并定期检查。届时,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单位不按规定使用税控收款机和开具《货运发票》的,税务机关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