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第3批取消和调整495项行政审批项目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4日 16:5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24日电 (记者 张景勇) 继2002年10月和2003年2月国务院分两批取消和调整1300项行政审批项目后,国务院近日作出决定,第三批再予取消和调整495项行政审批项目。至此,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已达到国务院部门审批项目总数的近一半。 这是记者24日从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新闻通报会上了解到的。国务院
李玉赋说,自2001年10月国务院对全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以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始终健康有序、扎实有效地向前推进。新一届国务院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强调要以贯彻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这一要求,从2003年9月开始,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依据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对国务院66个部门和单位的审批项目再次组织了全面清理,实施了新一轮审核;组织专家学者、相关单位等实施了多角度的论证;同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和协商,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确保项目处理科学合理。(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