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给“草根经济”多些宽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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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 07:18 人民网 | |||||||||
网友:郭之纯 5月17日,深圳运政监督分局大厅内有一女子挥刀割颈(经抢救已经脱离生命危险)。起因是这位女子非法营运被罚款3万元,而她因为丈夫几年前遇车祸被撞成植物人,家中还有几个小孩,全家人的生计全靠那辆非法营运车辆赚钱维持,家中几乎没钱交罚款。几天前该女子就说过:“如果运管要罚款我就自杀”。
在这里,我并不想否定交通运管人员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管理处罚的合理性。但换个角度思考这个问题,发生这样的血淋淋的危险事件,无论如何也不是运管部门愿意看到的结果。笔者认为,该悲剧性事件再次提出一个带普遍性的问题:对于那些为了养家糊口而无奈违例经营的人员,到底应该怎样处理? 中国人口众多,人口素质参差不齐,就业机会也很不平等。所以,在各地各城市的街道上,到处都有不守秩序、无照经营的小摊贩、小卖铺、小餐馆、营运车辆等。有人将这样的“经济形式”称为“草根经济”——是形容他们像草根一样附着在大地上,拼命挣点小钱养家糊口。若按正常的要求,这些“草根经营者”大多数是应该被取缔的,因为他们给城市管理带来了麻烦,带来了混乱。 但是仔细观察和分析一下,可知这些看起来不太“雅观”的“草根经济”,也有其存在的巨大价值,对社会稳定、协调发展等有着不可轻估的积极意义。因为每一个小店铺、小摊贩,都等于是为社会“提供”着一份低保、一个就业机会、一份稳定的因素,甚至也基本上都苦苦地支撑着一个或几个家庭的生活。所以,虽然因为这些人“非法经营”,很多时候给城市环境带来了混乱,但我们也不能因为他们“无照”、因为他们“非法”就忽略了他们的利益,更不应该对他们粗暴对待。 但在现实中,我们看到很多相反的情况。一般,管理这些人的主要力量是城管、市容人员等,但遗憾的是,“城管打人”的新闻时有所闻,如5月17日某报对“城管打人”事件发表评论时说,据搜索这样的新闻竟然有几千条——假设真的如此,笔者认为,这不应该是对待“草根经济”应有的态度。 有点说远了。其实,对待那些无奈的“草根”,不只是“打不打”的问题。这些人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如何对待他们,让他们能得到一条合适合法的谋生之道,体现了社会的理性。在这里,我觉得不应该看到管理者的严苛。比如在深圳挥刀割颈的这名女子,假如运管人员能够照顾一下现实,不是罚款三万,而是采取更为灵活一点的办法,何至于此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