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开始对辖内银行业实施“派驻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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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 21:1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20日电 (记者岳瑞芳) 北京市银监局20日起开始向辖内部分银行机构派驻监管小组,以更好地掌握和反映被监管机构的经营管理情况,提高监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据北京市银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派驻监管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及时了解和掌握被派驻机构经营运行、内控制度建设和不良贷款比例及余额的降低情况,对被派驻机构依法合规
这位负责人表示,从2004年起,北京银监局每年都会根据年度监管重点和被监管机构的实际情况,有选择地向辖内部分银行机构派驻监管小组,这将会成为一项制度被固定下来。 由地方银行业监管机构对辖内被监管部门实施“派驻监管”以强化监管力度,这在全国是不多见的。今年3月25日,中国银监会为保障监管效果,曾经在公布《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监测和考核暂行办法》的同时,向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四家国有商业银行总行设立“派驻监管小组”。 据介绍,北京市银监局为了规范派驻监管小组的工作,并为该制度顺利实施提供保障,还特意制定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派驻辖内银行业金融监管小组工作规程》,对派驻监管小组的组织领导、工作职责、工作方式及工作纪律做了明确规定,严格禁止监管小组成员向被派驻机构提出超过工作范围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