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起北京允许外资银行开展人民币业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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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 08:42 中国青年报 | |||||||||
记者 谭新鹏 本报北京5月19日电 北京市市长王岐山19日在“2004北京国际金融论坛”上说,按照中国政府对世贸组织的承诺,12月11日起,北京允许外资银行在京开展人民币业务。
王岐山说,2003年,北京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611亿元人民币,其中金融业增加值为513.8亿元人民币,占全市地区总产值的14.2%。这说明金融业在首都经济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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