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蓬安5000余村民粮食直补金成“白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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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 08:32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成都5月19日电 (四川日报 记者 余义勇) 四川省粮食直补办公室要求4月30日前,粮食直补金应发放到农民手中。然而,蓬安县金马乡有5000余名村民至今仍没有领到粮食直补现金。 5月17日,蓬安县金马乡二村村民雷太忠对记者说:“原指望用粮食直补金去买点春耕用的化肥,看来泡汤了。我们拿到手的只是一张抵缴税费的‘白条’。”
在雷太忠家,记者见到了发给他家的“粮食补贴通知书”。通知书上注明,他家应领到43.04元的直补金,凭该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到乡信用社领取补贴。在另一张村里发给的白条上,收款金额也刚好是43.04元,摘要一栏写了“交税”两个字,条子上没有盖章,只有收款人村支书蒋泽元的签名。 雷太忠说,去年的农业税我们已经缴清了,这是抵缴今年的税费。而二村村支书蒋泽元称,这是根据大多数群众的意见,用粮食直补金抵缴往年的欠款或今年的税费,95%的群众是自愿的,有意见的是那些素质较低想赖账的农民。 然而,在记者走访的20户村民中,有19户村民表示,他们事前不知道,也不赞成这种抵缴税费的行为。 金马乡乡长肖卫忠说,直补金抵缴税费,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往年欠缴税费的,这次用粮食直补金抵缴;其他缴清了税费的农户则领到了直补金。当记者问及领到现金的农户数量时,肖乡长以各村情况不一为由拒绝回答。 肖卫忠随即向记者说起了乡政府的苦衷:由于有些农户常年在外打工,有的农民就拒缴税费,村干部很难做工作,一些村去年还出现集体贷款数万元替农户缴纳税费的情况。因此,用粮食直补金抵缴税费也属无奈。 四川省今年4月曾出台《关于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调整粮食风险基金使用范围的实施意见》,为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该意见明确规定“六不准”:不准抵扣农业税及附加等任何款项,不准拖延兑付时间,不准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擅自改动补贴通知书的内容,不准村、组集体代领,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 四川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处也曾接到省内部分乡镇类似情况的群众举报。他们要求各地必须严格按照“实施意见”的规定来执行,直补金应按时直接发到农民手中,凡强迫农民抵缴税费的行为应一律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