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继续征收进口冷轧板卷反倾销税复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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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 09:10 经济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5月17日电 商务部17日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俄罗斯、韩国、乌克兰、哈萨克斯坦等四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冷轧板卷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必要性进行复审。 此次反倾销调查由原外经贸部自2002年3月23日发起。商务部最终裁定原产于上述国家和地区的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并自2004年1月14日起征收反倾销税。
征收反倾销税后,冷轧板卷国际市场情况及国内供求关系发生实质变化,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上述国家和地区的被调查产品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必要性进行复审,并决定于2004年6月1日召开听证会。 (记者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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