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主导农村金融 全国人大财经委派员摸底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 13:52 《财经时报》 | ||||||||||
中国农村“高利贷”高达8000亿到1.4万亿元,仅浙东南地区就有3000多亿元;2003年农户借款中私人借款占2/3 本报记者张宇哲
根据中央高层指示,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本周一召集国务院各部委、银监会、银行机构、农村问题专家,研讨有关农村金融支农的现状及发展思路;并成立三个专门小组,5月起对吉林、广西、湖南、辽宁、江西、安徽6省区“农村金融支农”问题进行调研。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傅志寰、副主任委员周庆正、刘积斌将分别率队。 周三,(5月12日),中国银监会网站公布了最新数据,一季度农业贷款大幅增加。据银监会统计,一季度末各银行农业贷款余额13406亿元,比年初增加1502亿元,同比多增284亿元。 其中,短期贷款余额新增额占全部农业贷款新增额的94%,农业中长期贷款新增额仅占6%。农业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农业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农副产品加工及运销和农业科技活动等。 农户对贷款利率不敏感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村局局长唐仁健最近在“农业国际投资论坛”上表示,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是否符合农村实际,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农村的金融需求,仅靠强调资金流动性、安全性的正规金融机构,如农行、信用社等,不可能满足农户多样、复杂的信贷需求。 多次深入农村基层调研的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曹力群对《财经时报》分析说,目前中国农村金融市场存在三个并重的需求主体,即乡镇企业、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农户。 乡镇企业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主要对象;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的借款虽然份额不大,但对金融市场的影响不容忽视;农户的生产经营的投资中,有相当大比重由借贷资金承担,大多数农户遇到如婚丧嫁娶、子女升学、建房治病等大的生活支出时,则还要举债。 据曹力群的调研结果,由于农民的土地、住房、果树等都难以变现,缺乏或较少抵押担保,他们的贷款量并不大,且季节性强,农户的小额贷款对利率“并不太敏感”。 中国的农村民间金融无论像“合会”这样有组织的活动,还是互助性质的自由借贷,一直非常活跃,是广大农民借贷资金的主要来源。 农户需求主靠民间金融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农村“高利贷”高达8000亿~1.4万亿元,仅浙东南地区就有3000多亿元。 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对2万多农户的调查,2003年的农户借款中,银行信用社贷款占32.7%,私人借款占65.97%,其他占1.24%;1995年农户借款中,银行信用社贷款占24.1%,农村合作基金会借款占5.5%,私人借款占67.9%,其他占2.5%。 近8年来,这种结构变化并不大,仅是农村合作基金会的份额转到了银行、信用社。在传统农区中国中部地区,农户借款中,银行贷款仅占5.36%,私人借款占到71.26%;东部地区农户借贷资金中绝大部分来自民间金融。 同时,农村金融服务始终停留在较低水平,项目单一。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张元红认为,农户和乡镇企业早已成了市场经济中的经营主体,而作为供给方的金融机构仍然处于“自上而下”的计划经济体制中。 曹立群强调,农村民间金融仍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农户借贷资金的主要来源,但目前在法律法规上没有任何合法地位。 民间金融正规化? 在曹立群看来,不能因“高利贷”和个别地区“金融风波”的存在,便对此持“压制态度”,也不能任其自行。他建议,金融监管部门制订严格的管理规定,给予民间金融一定的法律地位,尤其是对自发形成的有组织的金融活动加强监管,避免“金融风波”;同时也要坚决保护合法的借贷活动,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在绝大多数专家否认商业金融的支农作用及“让民间金融正规化”的呼声中,张元红的观点比较独特。他认为,加强金融支农应坚持市场化改革的政策取向。 “商业银行应在未来农村金融市场结构中占主流地位。靠政策性金融运作方式的支持,最后会产生大量不良贷款;金融部门积累下来的许多不良资产多少也都与政策性有关,比如农业发展银行。未来农村地区应该培育一些多样化的小型商业银行。国外起到主要支农作用的合作性金融的商业性气味也渐趋浓厚。”他说。 对于农村非正规金融的生存及是否需要“正规化”,张元红认为,所谓“正规化”后,非正规金融原有的特性和优势会随之失去,比如灵活可能逐渐变为僵化,交易成本可能急剧增加,社区道德约束可能逐渐淡化等。因此,可以允许非正规金融存在,但正规化不一定合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