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通行币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辽宁首次立法听证昨日举行为了消费者争个红脸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 16:38 时代商报

  时间:昨日14时至17时

  地点:辽宁省人民大厦2楼会议室

  内容:就《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草案)》中“关于经营者售出的整件商品,消费者保持原样并在7日内提出退货要求的,经营者是否应当予以退货”以及“关于消费者和
全国偶像歌手大赛 第39届世界广告大会
缤纷彩音风暴免费听 激情新势力性感新锐动
经营者发生消费争议,涉及商品或者服务质量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检验费、鉴定费应当由哪一方先行垫付”两个方面内容举行立法听证

  不断超时:准备充分热情难挡

  第一位发言的陈述人是来自沈阳市于洪区造化中学的教师李冠山。他认为“经营者应当予以退货”,这一观点得到许多消费者的支持。对此,辽宁万嘉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文林则持不同观点,他认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过程就是一种与经营者的合同关系,而“无因退货”、“不满意就退货”实质上赋予了消费者一种特权。

  由于缺少参加听证会的经验,第一个发言的李冠山“违规”了———超过了听证会限定每名陈述人的5分钟发言时间。为了保证会议时间,主持人不得不打断了他。然而,接下来发言的陈述人几乎都超过了限定时间。最后,在主持人的一再“监督”下,整个听证会陈述时间还是延后了半小时。

  现场激辩:唇枪舌剑针锋相对

  在主持人宣布自由辩论阶段一开始,20名陈述人就争先恐后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并自然分成正方和反方两大阵营。东北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牟瑞瑾针对有人称“无因退货”将成为消费者的特权这一观点反驳说,在目前经营者与消费者关系不对等的情况下,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有一个“冷静期”,这是国际惯例。而退休工程师李国奇则表示了这样的担心:如果允许“无因退货”,那么作为商品,书籍将首当其冲,人们看完后再“原样”退还。这样一来,书店岂不成了免费书店了?

  慷慨陈词:74岁老人力主平等

  针对“检验费、鉴定费应当由哪一方先行垫付”这一问题,大多数人认为“消费者是弱势群体,应由经营者先行垫付”的这一观点,来自最基层单位代表、沈阳市沈河区滨河街道圣天社区主任、74岁高龄的王平岛则强烈地表达了他的不同看法,即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没有明确分清责任、对错不知的前提下,经营者作为纳税人与消费者的关系是平等的。他在陈述中认为,消费者是弱势群体,但同时经营者也是纳税人。因此,他认为,此种情况下“应由经营者先行垫付,消费者向受理单位暂交等值金额,最终由责任方承担。”据介绍,王平岛是当天参加陈述中年龄最大的。

  感动人物:盲人师傅数次欲言

  昨日的听证会除了听证人和陈述人之外,还特意设定20个旁听席,许多市民前来旁听了整个听证过程。而且,本次听证会还规定,在听证会自由辩论阶段结束后,旁听人也可进行发言,每人发言时间也不超过5分钟。辩论阶段一结束,坐在旁听席上的一位盲人师傅激动地说:“我认为把消费者定为弱势群体没有法律依据,‘不满意就退货’更是缺乏法律依据。实际上,经营者本身也是消费者。”此外,旁听人中也有人建议建立一个举证检验基金,这样就能有效地解决检验费由谁先行垫付的问题。

  现场实录

  正反两方观点交锋

  内容一:保持原样的商品究竟给不给退?

  就《草案》中第21条提出的“关于经营者售出的整件商品,消费者保持原样并在7日内提出退货要求的,经营者是否应当予以退货”的问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特设定了3种观点。即经营者无此义务,经营者可以自愿承担,但不应以法律形式强制规定;经营者应当予以退货;有些商品可以退货,有些商品不适合退货,如食品、药品、化妆品等。针对这一问题,先后共有11名陈述人陈述了自己的观点。

  正方:商家应当予以退货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牟瑞瑾表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商品的多样性加上商家隐瞒缺点、夸大优点的推销手段,使消费者一时无法判断商品的实际价值,导致往往在购买之后后悔。因此这条规定应当成为经营者的法定义务,这是立法上的一个进步。

  沈阳市大东区上园二校教师李立也认为,7日内退货是消费者与经营者长时间达成的约定俗成和商业惯例,因此建议将此条款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这将是对消法的细化和补充,也将有利于解决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交易纠纷。

  反方:应实行有条件退货

  沈阳市大东区鑫品超市经理助理黄硕认为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可以退货,但其中有3种商品应在不予退货之列。一是内衣等直接接触皮肤的商品,这些商品一旦被皮肤病人穿戴后予以退货,可能会导致疾病的传染;二是烟酒等特殊商品,这些特殊商品不易识别真伪,不退货原因一方面怕被“偷梁换柱”,另一方面怕个别商家隐瞒真情销售假货;三是化妆品也存在同样问题。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营销总监李文鹤认为,商品退货也应当有条件的实行。他介绍说,一些商品售出后实施退换时很难鉴定其是否仍保持原样,如电池、胶卷等,其内在发生变化,从外观很难分辨出来。另外一些商品如裘皮大衣,在受过烟熏或洒过香水后,会改变其商品的特性,而这在直观上很难辨认。还有音像制品,当消费者将其拷贝或刻录后要求退货,商品则实现不了其真正的价值。因此一些特殊商品在退货时应当实行一定限制。

  内容二:商品检验费、鉴定费应由哪一方先行垫付?

  就《草案》中第40条提出“关于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争议,涉及商品或者服务质量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检验费、鉴定费应当由哪一方先行垫付”的问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也设定了3种观点。即由申请检验、鉴定的一方先行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由经营者先行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由经营者先行垫付,消费者向受理单位暂交等值金额,最终由责任方承担。在这一条款的陈述中,9位陈述人充分陈述了个人观点,大部分陈述人对上述3种观点作了一些小改动,增加了一些个人建议。

  观点一:责任不同,承担内容不同

  沈阳佐臣咨询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沈长征认为,经营者承认争议的商品或服务是其提供的,则鉴定费由经营者先行垫付,消费者提供等额担保或货币,最终由责任方承担,无法明确责任的双方共同承担;经营者否认争议的商品或服务是其提供的,则由消费者证明其所接受的商品或服务是否由经营者提供,并先行垫付鉴定费用,经营者提供等值金额给受理单位,鉴定结论否定了消费者的主张,则鉴定费用由消费者承担,反之由经营者承担。

  观点二:检验、鉴定费可不做规定

  辽宁希光律师事务所律师费晓波认为,《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作为地方性法规,对涉及商品及服务质量的检验、鉴定等费用可以不做规定,以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关于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定完全可以解决问题,或者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先行垫付,最终由承担责任的一方承担。

  观点三:应当由检验机构先行垫付

  来自沈阳市铁西区的下岗职工刘云霞观点最与众不同,并跳出了会议组织者设定的范围。她认为,检验费既不应由经营者垫付,也不应由消费者垫付,而是应由检验机构代垫,最后由责任方承担。由于生活水平的差异,低保户想检验却交不起钱,而经营者大多不愿将商品送交检验,而检验机构的检验设备和材料是现成的,在检验结果出来后,由责任人承担即可,并不损失。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锡林表示———

  今后将多举行立法听证会

  本报讯在昨日省人大首次立法听证会结束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表示,将在几天内对陈述人的意见形成听证报告,将作为本月下旬举行的人大常委会审议《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草案)》的重要依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锡林在讲话中则表示,今后,凡是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程度高的法规草案,都要在报纸上或者互联网上公布征求意见。还要选择适当的法规草案多举行一些立法听证会。

  张锡林表示,在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实践中,以前还没有就立法问题举行过听证会,这次是第一次。常委会在制定立法计划的时候,公开向社会各界征集立法建议,这是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一个创新,是从源头上保证人民群众参与立法活动。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立法重点是加强经济立法、抓紧振兴老工业基地立法和重视保护劳动者和公民权益立法。这些立法项目,都需要向社会征集意见,听听各界的建议和要求。对于向社会公布法规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等公众参与程度高的征求意见形式,更要很好地运用。目前,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正在研究起草有关民主立法、开门立法方面的规定,准备在今年适当时候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

  本组稿件由主任记者 郭强

  记者 冯岚 采写






评论】【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韩法院驳回总统弹劾案
温家宝总理出访欧洲
美英军队虐待伊战俘
我国成功控制今春非典
台湾“大选”验票
影星牛振华遇车祸身亡
第57届戛纳国际电影节
中国羽毛球队战汤尤杯
中超首轮周末激情揭幕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