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缩银根加大整治力度 三部委发文严控信贷规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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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 08:26 中国经济时报 | ||||||||||
记者 曾业辉 5月13日 北京报道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银监会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协调配合,控制信贷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进一步控制部分行业投资增长过快、新开工项目过多过大、投资结构不合理及某些行业和地区低水平重复建设等不利局势。
去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针对部分行业过热已连续出台了紧缩银根和加大整治力度等调控措施,包括提高存款准备金率、清理和查处违规建设项目、实行差别价格政策等。 调控政策的实施,有效遏制了部分行业的过热趋势及投资冲动,但也导致了市场层面对对央行可能进一步采取更严格的货币政策的担心。国外一些通讯社大肆渲染“中国各银行五.一节期间停止发放贷款”的讹传,进而分析中国货币当局可能通过加息来缓解通胀压力,并将此与中国股市下挫联系起来。 就此,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相关负责人对外作出了澄清,明确表示近期没有加息的打算,但也同时指出,有必要进一步控制信贷规模、降低信贷风险。 记者从有关渠道了解到,今年前3个月,国内各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数额已经占到全年计划总额度的1/3,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的2004年1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1季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43%,同比加快15.2个百分点,其中地方项目投资增长高达60.2%,报告明确提出,必须采取措施坚决遏制过度投资,《通知》的下发传递出国家有关部门将对过热进一步采取严控措施的信号。 随《通知》下发的《当前部分行业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明确了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领域、落后和淘汰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产品,对于指导信贷投向,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要求对《目录》所涉及的企业立即组织调查。对属于禁止类建设项目,要按规定坚决停止建设,已建成的要坚决淘汰、依法关闭;各金融机构要立即停止各种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对已实施的项目授信要采取妥善措施予以收回。对于限制类建设项目,各级投资主管部门要立即停止审批,拟建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在建项目暂停建设,由各级投资主管部门牵头进行清理整顿,分类处理;在清理整顿期间,各金融机构要停止给予新的各种形式授信支持。 二是要求各有关方面要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级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经委)要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审批管理规定,对《目录》涉及的建设项目认真进行清理;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要督促、指导商业银行建立和完善信贷风险预警控制体系,不断优化信贷投向;银监会各监管局要加强对当地商业银行信贷投向的监督检查,促使商业银行贯彻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着力调整信贷结构,防范信贷风险。 据了解,《目录》分为禁止类目录和限制类目录两类,主要涉及钢铁、有色金属、机械、建材、石化、轻工、纺织、医药、印刷等行业。列入禁止类目录的原则是: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环境污染严重;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原材料和能源消耗高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投资的项目。列入限制类目录的原则是:生产能力严重过剩,新上项目对产业结构没有改善;工艺技术落后,已有先进、成熟工艺技术替代;不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及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投资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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