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民负担今年降低65.4%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 07:07 中国青年报 | |||||||||
农业税下调三个百分点 取消农业特产税 本报郑州5月12日电 (记者 韩俊杰) 今年,河南省农业税税率降至4%,改原来的夏秋两季征收改为夏季一次征收,并全面取消农民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这是记者日前从河南省财政厅、省税费改革办公室得到的消息。
在今年2月召开的河南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河南省常务副省长王明义曾经表示,在粮食主产区,河南将对农业税税率每年减轻1个百分点,全省农业特产税全面取消,预计2004年河南农民的负担有望比往年减低40%。 此次河南省正式发布降税消息,将农业税由2002年核定的7%降到4%,一次降低比率3个百分点,比当时承诺的力度更大。除此之外,河南省今年还改变农业税以往夏、秋两季征收的办法,实行夏季一次征收。同时全面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实施大型农机具补贴和优质专用小麦、玉米等良种补贴,并全面取消“两工”(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进一步促进农民减负增收。 据省财政厅测算,按照这样的政策,今年河南少收的农业税及附加的总额达到21.93亿元,再加上粮食直接补贴资金11.6亿元,全省农民可减少33.53亿元的负担,相当于在原来50亿农业负担的基础上,一次性减负65.4%。具体到土地上,每亩农业税全省平均在20元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