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深圳11类政府采购信息将向社会公开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2日 14:39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刘键)记者昨天从第17期《市政府公报》获悉,我市已从即日起开始实施《深圳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包括公开招标信息在内的11类政府采购信息将依照有关规定在政府公报、政府公众信息网、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发布。

  《办法》规定,政府采购信息应当进行公告,这些信息包括:国家及省、市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资格预审信息
全国偶像歌手大赛 第39届世界广告大会
体验财富之旅赢大奖! 激情新势力性感新锐动
;公开招标信息、中标信息;政府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录;对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价格、节约资金效果、服务质量、信誉状况、有无违法行为等事项的考核结果;对采购人、政府采购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咨询专家等违规情况的通报;投诉处理信息;上述信息的变更以及其他信息。

  据了解,信息公告主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一是不发布或不依照有关规定方式、期限发布应当向社会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的;二是公开招标信息中有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方式明显不合理的;三是公开招标信息中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四是提供虚假的招标信息、证明材料的,或者公开招标信息含有欺诈内容的;五是在两个以上媒体发布同一招标项目的公开招标信息内容不一致的。(刘键)






评论】【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