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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决定下调农业税税率 农民负担比去年减轻65.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 11:26 河南报业网

  河南报业网讯(记者任国战):省政府决定农业税税率下调3个百分点全省农民的农业税负担总体比去年减轻65.4%农业税由夏秋两季征收改为夏季一次征收

  “根据中共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省政府决定,2004年全省农业税税率由2002年税费改革核定的7%下调到4%,降低3个百分点。”5月10日,在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举办的降低农业税税率新闻发布会上,省财政厅厅长、省税改办主任赵江涛作如上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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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测算,农业税税率降低3个百分点后,农业税附加随农业正税同步降低,全省应征农业税正税及附加总额,将比2002年减少21.93亿元。再加上粮食直接补贴资金11.6亿元,全省农民可直接得到实惠33.53亿元。这相当于在2002年农民总体减负37.7%的基础上,再减负65.4%。具体到土地上,每亩农业税全省平均在20元左右。

  由于我省夏粮收获季节比较集中,为方便农民纳税和农业税征管,我省还决定:改变农业税夏、秋两季征收的办法,实行夏季一次征收。

  据新闻发布会透露,为进一步促进农民减负增收,我省出台了配套措施:一是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全面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二是实施大型农机具补贴;三是对优质专用小麦、玉米等良种实施补贴;四是今年全面取消“两工”(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五是村内“一事一议”筹资政策要慎重出台,要在全省政策出台和农业税征收任务完成后进行,严禁将“一事一议”变成固定收费。(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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