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清理投资项目抑制投资膨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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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 11:00 中国经济时报 | |||||||||
记者曾业辉北京报道 日前,为了着力解决投资膨胀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对做好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作进行了部署。 发改委主任马凯强调,此次清理工作,一是要严格按照清理范围进行清理。在对所有在建、拟建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审核的同时,重点清理钢铁、电解铝、水泥、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高尔夫球场、会展中心、物流园区、大型购物中心等
二是要严格执行各项清理标准。主要包括,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审批程序、信贷政策,以及国家关于控制钢铁、电解铝、水泥、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高尔夫球场等项目建设有关政策。 三是要严格按照清理标准提出处理意见。对所有清理的项目,逐个提出停止建设、暂停建设限期整改、取消立项、符合要求等四类处理意见。 四是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清理工作。各地方、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清理工作,如实上报清理结果,防止出现地方、行业保护主义。对弄虚作假、有意隐瞒不报的,对因工作原因造成停止或暂停建设后出现新的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