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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市民“误解”租金代收代付新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 08:52 新京报

  市民欢迎代付新政,部分租户因误解拒付租金,中介公司正在制订新的操作流程

  本报讯 (记者 张家齐) 5月1日开始,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必须通过指定银行代收、代付租金。据部分中介公司和市民反馈的信息显示,市民相当认可该项措施,部分中介公司正在制订新的操作流程,而一些未被指定的中介公司则中止了代理业务,表对新政持观望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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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接70多个咨询电话

  据链家。宝业房地产经纪公司市场部总监宫萍透露,五一以来,每日大约有70多位客户来电询问,主要关心操作流程等具体问题。宫萍表示,链家宝业公司将于近期出台相关操作流程细节指导。

  新政策规定,中介公司应在收到租金之日起3日内将租金存入代收、代付银行,也就是说,租金仍需中介公司经手。我爱我家公司相关负责人沈浥清表示,由于有一些客户并没有详细理解新政的具体内容,出现拒绝继续向中介公司支付租金的情形,而银行的业务目前还没有真正开始运作,公司有些措手不及。

  无需担心泄漏财产隐私

  金佰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澎介绍,新办法出台后,一些房东担心通过银行备案和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后,出租信息难以保密。对此,沈浥清表示,银行有对客户信息保密的职责,政府相关部门的备案也有保密措施,合法租房者不必过多担心。

  中介公司心态各异

  根据新政策,已签订的房屋出租代理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2004年5月20日前通知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签订补充协议,将租金收付方式调整为通过银行代收、代付租金。

  据记者了解,目前许多中介公司正在忙于与客户签订补充协议。而顺驰房地产经纪公司租赁部的一位工作人员则表示,目前已经暂停房屋代理业务,根据市场的反映来决定是否继续进行该项业务,并且正在与交通银行就新的合作模式进行接洽。

  刘澎透露,金佰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可能会放弃租赁代理业务,专注于透明的居间业务,其他几家中介公司也有类似的想法。宫萍表示,新的办法实施,将使租赁代理业务更加集中于少数公司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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