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关注“三农”问题 > 正文
 
广东拟发行土地债券 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 16:08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正在考虑的还有推行股份制、土地年地租制等多种渠道

  本报讯 记者 殷小杰 通讯员 张晓峰 报道:广东正考虑采用多种方式解决建设发展使用农村土地的需要,从制度上缓解建设发展资金不足与保障农民利益的矛盾。

  广东省国土厅日前称,将通过明晰土地财产权,推行土地股份制;尽量缩小征地范
全国偶像歌手大赛 第39届世界广告大会
体验财富之旅赢大奖! 激情新势力性感新锐动
围,推行土地年地租制;探索发行土地债券等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的长远利益问题。

  广东将加快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主要内容有:严格界定征地范围,严禁滥用征地权;改革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计算方法,探索建立分区域、统一的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探索将征地审批后的征地公告前移至征地审批前;实行协议制度,扩大征地行为透明度和广大农民的参与程度;全面开展农村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同时,将结合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探索对不同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实行多渠道、多形式安置,逐步建立农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按“留用地”政策,被征地总量的10%—20%留给被征地农民集体举办乡镇企业或兴办其他企业,增加集体收入。

  广东省国土厅表示,要积极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按广东省政府《关于试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通知》的要求,确保将流转收益中不低于50%部分用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其余50%绝大部分也应分配给农民,鼓励农民以股份形式参与发展生产,确保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评论】【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