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等四部门开展建设领域行贿黑名单试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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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 13:33 南方日报 | |||||||||
北京消息 据《法制日报》报道,记者前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已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4月15日起,在江苏、浙江、重庆、四川和广西等地的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试点工作。 据介绍,四部门联合推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这一新措施,就是通常所说的行贿人犯罪“黑名单”。根据四部门的要求,今后对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单位或个人行贿犯罪案件,在
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有关职能部门将依照法律规定和管理职权,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限制其在一定时期或者永久不得进入本地区或者本行业建筑市场;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者扣除一定的信誉分;情节严重的,依法降低其资质等级或者吊销其资质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