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新疆最大破坏电力设备集团案件告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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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09日 19:08 中国电力新闻网 | |||||||||
本网讯 4月28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与新疆电力公司联合向社会媒体通报了侦破“3·15”破坏电力设备专案情况。据介绍,该案件是目前新疆境内规模最大、涉案人数最多、涉案地区最广的特大破坏电力设备集团案件,涉嫌犯罪的是集盗窃、运输、销赃、加工产品为一体的专业化犯罪集团。 自2003年11月至今年2月,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连续发生多起破坏电力设备案。经现
在侦破过程中,“3·15”专案组一举捕获了3个破坏电力设备犯罪团伙和3个销赃窝点,查获作案车辆8台及断线钳、脚扣、绝缘手套等10余种作案工具。经初审,该犯罪集团成员交待了103起涉电案件,目前已证实85起,初步估算交割电缆直接损失达100余万元。目前,经查实该犯罪集团涉案人员34人,已核对乌鲁木齐起市案件46起、米泉市案件10起、阜康市15起、吐鲁番地区2起、轮台县9起、沙湾县2起、克拉玛依市1起。4月3日,专案组对其中24名首要和骨干分子依法提请逮捕,其余在逃人员正在组织追捕。4月15日,检察机关对2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批准逮捕。 据分析,该犯罪集团人员均以四川、河南、安徽自流来疆的农民、无业人员为主,年龄在20至45岁之间,文化程度以文盲和小学为主,以同乡、亲戚为纽带纠合成团伙,盘踞一地,勾结一些废品收购人员疯狂作案或流窜几个地方连续作案。该犯罪集团内部分工严密,有专门负责踩点、抓杆割线、杆下盘线、运输、销赃等人员,另有专门运输工具,多在夜间偏僻地点作案。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曾是电力企业雇佣的临时工,在受雇期间掌握了专业的带电操作技能,能熟练使用测电仪器、绝缘棒等专业工具,辞职后组织网罗各自的犯罪团伙并以师傅带徒弟的方式培养骨干分子,主要侵害城乡主干线电缆和郊区、企事业单位用户线。从赃物的去向来看,犯罪嫌疑人销赃后,所盗赃物被就地加工成产品,其中米泉市民政局挂靠企业福利铝制品厂多次收购赃物加工成铝制品返销至社会,该厂厂长张殿荣也在此次被捕之列。(董玉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