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人员“年轻化”的心理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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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08日 17:44 新京报 | ||||||||||
《新京报》5月7日报道,北京市某中院近日发布的国企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表明,这些案件的主要特点是犯罪人员“年龄小、学历高、胆子大”。据报道称,犯罪人的年龄大多分布在30岁到50岁之间,还有部分不满30岁,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总人数的80%。。 中青年腐败群自然有其社会政治、历史和经济方面的原因,但也有其深刻的心理方面的因素。其中,不乏“自我意识”、变形的心理预期以及消极的心理环境等,所有的这些
现在国有企业中的许多职工,当年都曾经是名牌大学、热门专业分配过来的,在历史上的某一时期,进国企是铁饭碗的代名词。然而随着市场经济大潮的涌入,国企面临的竞争环境越来越激烈,有些国企的效益也大不如前,而且国企在福利、奖金、工资分配等方面总是存在着计划经济时代的那种论资排辈等弊端。在这种因素下,他们对自身角色地位现状的认同感大为降低,有些人感到失落,也有一些人感到吃亏,从而寻找补偿机会,这很大程度上为“青年腐败”种下了祸根。 防止青年腐败,从制度上来约束权力的滥用和加强社会控制机制固然重要。然而,对青年腐败与“相对剥夺感”的分析,也给了我们另外一条思索路径。早在1967年,基于相对剥夺感的理论,美国管理心理学家亚当斯提出了激励过程中的公平理论。我想,在我们提出“制度反腐”以及“铁腕肃贪”的理论政策时,不妨换一种思路,这样也许更有意义。 □彭兴庭(江西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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